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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送”大楼给政府,背后有何猫腻

2013年09月1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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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企业“自愿”建大楼的背后,很有可能存在着隐蔽的利益交换。在政企关系上,企业越是“自愿”,政府越不能坦然受之。

  哈尔滨市香坊区棚户区改造,历经3年仍是一片工地,而一墙之隔的政府大楼却在1年时间里迅速建成。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新建政府大楼没有经过任何立项、审批、规划等相关程序,甚至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得知,这个政府大楼是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自愿帮政府建的,用当地官员的话来说,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企业“自愿”掏钱帮政府办事,这几年来可谓不少,有的企业把豪车无偿“借”给政府官员,有的企业向政府主动捐款,而在哈尔滨,这样的现象再次升级——一栋15层和一栋8层的大楼,企业“送”给了政府。

  当地官方说,大楼是企业用了政府老办公楼的房子和地,作为交换,才给政府盖了新楼。不过,记者在当地采访一个星期,当地并没能拿出一个双方之间的合作协议,以证明确有其事。难道政府办公楼置换、新建立项这么重大的事,嘴上说说就能定下来?当地官员说,“这楼是企业自愿给我们建的,所有手续当然是企业来办理,手续办不全这楼我们可能就不要了!”言下之意,政府是被蒙骗了。不过,建这么大的工程,手续全不全,当地政府怎么可能不知情?而且,如果这楼不是送给政府的,什么程序都没有,会没有监管部门过问吗?

  无利不起早,企业这么积极地给政府建大楼,目的显然不单纯。作为企业,要想在当地拿项目,进行地产开发,处处都离不开支持和配合,所以,自然不敢违背政府的要求。一些新闻细节也暴露出,企业“自愿”建大楼的背后,可能存在猫腻。例如当地官员说,相关企业之前曾为政府建过一栋大楼,“因为楼里面的结构不好,不适合办公使用,区政府没要。”企业千方百计迎合政府要求,两次“自愿”给政府建大楼,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预期,怎么可能做此亏本买卖。

  和借豪车、捐巨款给政府一样,企业“自愿”建大楼的背后,很有可能存在着隐蔽的利益交换。这种利益交换,不仅会带来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问题,还破坏了公权力的中立。试想政府和一个企业的关系走这么近,收了企业这么大的好处,那么在对该企业进行监管,以及处理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纠纷时,怎么可能做到严明公正?所以,在政企关系上,企业越是“自愿”,政府越不能坦然受之。

  哈尔滨香坊区这栋企业“自愿”帮政府建的大楼,被称为“民生大厦”,这真是个讽刺。棚户区改造,是当地重要的民生工程,民众焦急等待3年都不见影子,可这边送给政府的大楼,效率简直神速。由此可见,“民生”二字,被当地摆在了什么位置。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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