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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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09月1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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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怎么学外语不妨借鉴外国

  教育部前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最近连续微博呼吁,“取消小学英语课,增加国学教育,取缔社会少儿英语班,解放孩子,救救汉语!”众多网友进行了转发和评论,引发热议。

  英语的问题在我国已经被讨论了很久,但总是“议而不决”。在国外,强制性地要求所有小学生都学习某门外语是十分罕见的。通常,外语大多数是选修课——即便是学校教育必修课程,也往往是在中学阶段。这样,一方面就能够让孩子把母语学习好,另一方面不至于过早地让孩子产生厌学。

  比如,美国的基础教育就没有任何必修的第二语言。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修哪个外语——西班牙、法语、德语、拉丁语、汉语、日语,如果学校开了你要选修的课。虽然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实力的快速增长,使得一些美国人认为有必要让美国孩子必修汉语,但这种声音既没有变成国家教育政策,也没有变成州与地方学区的教育政策。改必修为选修,还小学生以自由,是值得考虑的。

  □胡乐乐(大学教师)

  中药重金属超标不能轻视

  因重金属超标,英国计划从明年开始全面禁止中成药在英销售。针对此,中医药管理局官方回应称,有一些测量某一味中药里含有有毒成分,如果吃单味药肯定有害,要和其他药配伍起来,这也是中药和西药不同的药理理论。

  如果中药配伍可以解重金属之“毒性”,那药物的重金属标准设置还有无意义?更为关键的是,哪种配伍可解中药重金属之“毒”?在这个问题上,答案是模糊不清,没有统一标准的,随意性太大。一些国家对重金属超标的中药亮红牌,国内的监管则往往不去“较劲”,这有点不正常。

  药物必须百分百安全,任何“可能安全”的结论也是不被容忍的,这是一种常识。只有提高重金属的检测标准,尽快和国际药物标准接轨,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中药国际市场上,日本和韩国成了大赢家,品种占80%~90%,用调整来适应标准正是关键所在。

  □吴帅(医生)

  大学生状告生母 不知孝也不懂法

  据《新京报》报道,一名在校生状告生母索要抚养费,十年前父母离婚时,他被判给父亲监护,母亲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自他考入大学后,母亲不再支付抚养费。他以自己尚未独立生活为由,诉求母亲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他独立生活。西城区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认为他已经年满18岁,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来补助生活。

  其实,这位状告母亲的大学生,只盯着母亲要抚养自己的法律义务,忽视了自己赡养母亲的法律义务。母亲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同样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虽然这位大学生尚未自立,不可能在经济上赡养母亲,但精神上应该赡养母亲。

  据这位大学生的母亲说,儿子平时对她不理不睬,像仇人一样,使她十分伤心。如果这位大学生对母亲亲近一点,关爱一点,相信母亲也会更加关爱他。现在母亲得不到儿子精神上的慰藉,看不到希望,舍手不管成了必然。不懂孝道的儿子也误解了法律,让人遗憾。

  □吴文元(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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