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讼金额或达150亿元;多位律师表示投资者胜诉概率低,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尚无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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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后,因此事件受到损失的股民维权提上日程。9月11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14名律师联合呼吁,要求光大证券及光大集团设立“乌龙指”受害者赔偿基金。
律师团成员在昨日凤凰网举办的光大事件投资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上公布了此项呼吁书。
呼吁光大学习平安证券
8月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随后,在市场尚不知悉的情况下,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此举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行为。
此后对于乌龙事件受害投资者的维权提上日程。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14名律师昨日联名发布呼吁书,要求光大证券及光大集团设立“乌龙指”受害者赔偿基金。
此前有报道称,有关方面曾尝试与光大证券大股东光大集团沟通,希望光大集团主动设立专项投资者补偿基金,对“乌龙指”事件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但光大集团最终拒绝了该建议。
律师团昨日呼吁,希望光大证券及光大集团改变先前不愿建立赔偿基金的决定,学习万福生科案中平安证券的榜样,从快从实地建立“乌龙指”事件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受害者赔偿基金,并确定赔偿计算标准,对适格受害的投资者作出最大限度的及时赔偿。
多名律师正在收集诉讼委托
在认定光大在“乌龙指”事件中存在内幕交易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目前已有多名律师正在收集因此事件受害的投资者诉讼委托。
律师团在呼吁书中称,根据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可以提出索赔的投资者包括在8月16日下午买卖过相关证券并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投资者。
这些相关的证券包括上证50指数、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项下的权重股票/成份股;50ETF基金、180ETF基金;以及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
呼吁书起草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从广义上讲,中国证券市场中,在2013年8月16日下午买卖过证券并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投资者,皆可以索赔。
呼吁书中测算,当日涉讼成交额为1503.06亿元,若其中有10%的金额形成索赔或涉讼,则将达到惊人的150.30亿元索赔和涉讼金额。内幕交易致如此空前金额,史无前例。
但多位律师和学者昨日在研讨会上表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投资者胜诉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因为目前对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尚无司法解释。
律师团同时呼吁最高人民法院依照《证券法》既有条文,尽快出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以减少在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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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两起股民诉讼尚未被受理
“乌龙指”事件受害投资者诉讼早已启动。
9月初,上海投资者李女士就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9.9万元。此外,广州股民郭先生向番禺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两者共同赔偿7万元。此两案为“乌龙指”事件后国内首批股民起诉维权案件。
昨日,李女士的委托律师严义明表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告诉他,该案较为复杂,法院系统内部正进行沟通研究,需要一点时间。
广州股民郭先生的诉讼则已被番禺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法院认为该案属于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或经济特区中级法院管辖。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目前已经收到两三百名投资者的维权咨询和委托。损失金额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他将等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细节下发后再提交材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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