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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受审,怎么没说“房”事?

2013年09月1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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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房叔”受审,却与房产无关,面对舆论质疑,有关部门理应主动释疑。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昨天公开宣判,曾被网曝坐拥22套房产的原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因受贿275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可从7月26日的庭审到如今的一审宣判,整个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

  “房叔”曾被纪委核实实际拥有房产21套。本以为,此次庭审,能让其21套房产来源全部水落石出,遗憾的是,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而“房叔”涉嫌受贿的数额,也与其“囤房”的价值看上去不相称。

  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这不意味着,“房叔”这么多房就属合法。可房子在庭审上成“敏感词”,难以平息猜疑。不少人质疑:蔡彬和妻子都是基层公务员,他们的21套房产与其合法收入是不是落差太大?10多年来,蔡彬一家住在一座三层半的别墅里,全部房产估价超过4000万元,儿子留学澳大利亚并取得澳籍,这有点不正常。

  “房叔”受审,却与房产无关;此前“表哥”获刑,也与网友扒出的名表无关。难怪新华社记者昨天质疑:“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舒畅”。

  据媒体报道,广州隐隐约约有人替“房叔”辩护,认为21套房产有可能属其凭“独到的投资眼光”低价购得。“投资购房”为蔡彬多房提供了一个解释框架,但“房叔”的资金来源与受贿到底有无关系,还须拿出更确切的说法,而不能光凭揣测。若“房叔”不能自证房子“清白”,或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众的巨大疑问,已构成公权力必须直面的“舆情”,有关部门理应主动释疑。相关部门只有直面质疑,让制度笼子“密而不漏”,才能让舆论诟病止息。

  □杨于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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