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少年因盗窃获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通州法院法官到看守所接其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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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这有两套衣服,你先换上一套,一切从新开始吧。”昨日中午,通州法院的法官到看守所,将刑满释放的17岁藏族少年小莫接到车上,将其送上回家的列车。
少年与兄弟失散只身来京打工
17岁的小莫来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一个牧民家庭,父母身体不好,小莫也未受过学校教育。
据法官介绍,小莫在十三四岁时,被家人送往寺院当了和尚,学习佛经。3年后,因小莫不愿再学,就从阿坝老家出走,准备和兄弟到西安打工,在火车上遇到北京招聘保安的公司。
下火车后,小莫与其兄弟失去联系,跟随上述公司到通州某科技园当保安。在春节值班期间,小莫先后以推门、踹门方式进入科技园办公楼的房间,盗窃笔记本电脑、手镯、项链等物,涉案价值4000余元。
今年2月16日,小莫被抓获,赃物已发还被盗单位。
8月23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莫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刑期自2月16日起至9月15日止。
登上回家火车少年承诺不再盗窃
据法官了解,小莫无任何经济来源,也无法提供家属联系方式。
为此法官经多方查询,找到小莫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主任。据村委会负责人介绍,小莫家人均为牧民且经济十分困难,家人又不懂汉语,无法到京接小莫回家。
考虑到如不及时送小莫回家,其可能会因无经济收入再次犯罪。为此,法官通过北京市高院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申请到2000元费用,为小莫买了衣服、火车票和食品。之后,又与小莫家人取得联系,让其前去接站。
昨日是小莫刑满释放的日子,下午1时许,法官将其从看守所接出来,直至将其送到北京西站的火车上,并叮嘱小莫在火车上注意一些问题后,才离开。
“我回家后会好好待着,以后再也不盗窃了。”站在火车上的小莫向法官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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