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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驾车撞人发泄不满

致两人受伤,被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3年09月2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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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19岁的大二学生张某,在去其他学校替同宿舍室友的女友排解纠纷过程中,因被围观的学生指点心存不满,于是在校园内驾车向人群冲撞,一名保安和一名大学生先后被撞受伤。

  昨日记者获悉,张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

  舍友支援女友

  租车“助阵”

  19岁的张某在北京的一所高校读书。去年3月12日下午,同宿舍同学王某找到张某,同去丰台区的一所大学找王某的女友。

  王某告诉张某,其女友与同宿舍的女同学发生争执,当天两个女生约好一起谈谈,让他带人前去“助阵”。

  张某答应了室友的要求,还租了一辆黑色雪佛兰克鲁兹轿车,带着王某及其他三名男生赶到了丰台的那所大学。

  傍晚6点,张某等5人到了王某女友所在的学校,与王某女友一起前去找发生争执的另外一名女生交涉。

  两个女生才谈了一会儿,就谈崩了,随即双方对骂起来,两边起了争执。

  被人围观指点

  撞人发泄

  学校老师和保安人员赶到后,将双方拉开,并要求张某等人立即离开学校。

  随着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也对张某等人指指点点。

  对于这个场面,张某觉得自己是被该校学生讥讽,上车后越想越气,便驾驶汽车向着还没散开的人群撞了过去。

  在将一名保安撞倒后,张某并未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又将一名大学生撞倒。

  经事后了解,被撞两人均受伤。

  撞人后,张某驾车带着同学离开了王某女友的学校。待情绪冷静,于当晚到公安机关自首。

  张某归案后表示,对自己行为非常后悔,同时对两名伤者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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