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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老板侵吞代收货款

诈骗商户千余人,涉案金额千余万,涉嫌合同诈骗罪批捕

2013年09月2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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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王某是丰台区一家物流公司的经营者,其公司主要业务是物流托运,并帮助商户代收货款。

  但自今年夏天开始,该公司以各种理由向商户拖延给付货款,迄今为止被骗人员已达1000余人,被骗金额达1000余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丰台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王某,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未付代收货款

  众人讨要致案发

  勾先生是某商贸城经营服装的个体商户,几年前开始经营网店,因要向外地发货并收取货款,需要与物流公司合作。

  勾先生在公安机关的证言显示,他和大多数商户一起,选择了与商贸城内王某经营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至今已有四五年时间。

  勾先生说,合作期间,基本每隔20天左右,他就会向物流公司领取代收的货款。

  但从去年11月份开始,勾先生再没有拿到货款,截至今年6月,累计有42笔大约4.5万元货款被拖欠,勾先生多次催要后未果。

  今年6月21日上午,勾先生连同多位商户到王某的物流公司,要求结算代收的货款,但大部分商户未能拿到钱。

  一些商户情绪比较激动,向该公司所在商贸城负责物流管理的部门反映情况。

  商贸城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从今年四、五月份开始,大部分商户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该公司代收的货款了。王某则将代收的货款挪作他用,无力返还欠款。

  当天,商贸城工作人员将被拖欠货款的商户信息进行整理,初步统计近1000家,后一并向附近派出所报案。

  此后,又有400余家商户向派出所报案。

  经营人被批捕

  涉嫌合同诈骗罪

  据办案机关掌握的情况,王某于2005年从事货运物流,2011年12月底开始,王某将代收商户的货款用于别处,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货款来回进行拆借。

  王某称,公司从很早开始就存在着亏本的情况,承接业务所赚取的运费已经难以维持公司的日常开销,公司一直存在着“超负荷”经营的情况。至今年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但自己仍然继续承接商户的货运要求,承接代收货款的业务,直至最终案发。

  王某拒绝说出代收货款用途,在接受调查时只是供述:“挪用到了别处,钱现在没了”。

  据了解,王某被逮捕之后,他和妻子名下的账户、客车、小车等财产也被悉数冻结。

  王某所经营物流公司的法人代表林某,因存在非法租用执照及办公地点给王某的情况,也要面临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目前正就此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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