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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奢侈会风,需“三公”变“四公”

2013年09月2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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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已经将三公消费单列,会议费的预算管理也可这样做;2013年,中央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样的原则会议费其实也适用。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

  对于政府机关浪费的问题,公众的关注点多集中在三公消费上。可实际上,会议费的浪费与腐败程度,并不亚于三公消费。此前,媒体报道披露了许多会议费奢靡浪费的案例,去年以来,各地为中央八项规定,对会议经费大幅度压缩,金额动辄几百几千万,从这些傲人的“成绩”中,我们不难看出,会议经费其实存在很大压缩空间。

  会议经费不仅浪费严重,而且往往和三公消费紧密捆绑,公款吃喝和旅游、公车消费等往往是会议费的“大头”。会议经费可视为三公消费之外的“四公”消费,理应像“三公”一样进行治理。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新规,相较此前的会议费规定,有诸多亮点。例如,范围扩大,将中央事业单位纳入,要求参照新规执行;会议从三类增为四类,管理更加细化;增加了会议经费公开的内容,要求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还要向社会公开;增加了问责条款,对于对计划外开会、虚报会议开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显然,会议新规抓住了当下会议浪费和腐败的种种症结,拿出了一套有针对性措施,一改以往略显粗放的管理方式,强化了对于会议费的行政约束。相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新规出台后,各地方也会跟上,这些无疑有助于巩固八项规定治理成果,进一步遏制奢靡浪费之风。

  会议新规的出台,对于刹住奢侈会风,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对于会议费这一“四公”消费的治理,我们不妨借鉴三公消费的治理经验,大胆尝试摸索,为公众监督创造便利。

  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已经将三公消费单列,会议费的预算管理也可这样做;2013年,中央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样的原则会议费其实也适用。今年7月份,国务院通知要求,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若“三公”变成“四公”,到时候会议费也不妨列入公开范围。

  人们注意到,这次公布的会议费新规专门有会议费公示的条文。而之前的201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也要求逐步公开出境、出差、会议等经费支出。从中可看出中央推动会议费管理透明的决心。

  有此前三公经费公开的经验在先,会议费公开的步子,完全可以走得更快些,把会议经费公开并入现行的“三公”经费公开轨道之中,将“三公”公开变成“四公”公开,以方便接受公众监督。

  相关报道见A08-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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