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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自管”再添82个试点

“准物业”可适当收取费用,用于小区绿化、保洁、治安、停车等运行经费

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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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闫欣雨)年内,北京市在首批34个社区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基础上,再推出第二批82个试点,年底前,全市116个老旧小区都将有非营利性的“小区服务管理组织”对老旧小区进行自我管理,解决停车难、出行难、绿化差等问题,未来这种模式还将在全市老旧小区铺开。昨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通知。

  “准物业”可适当收费

  目前,全市共有小区4000个,三分之一是老旧小区,多数没有物业管理。

  《通知》要求,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要以小区居民意愿为基础,在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的小区,小区服务管理组织、产权单位可以适当收取一定数额的停车、垃圾处理、卫生等服务费用,用做小区绿化、保洁、治安、停车管理等方面的运行经费。

  据了解,年内推出的第二批82个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涉及东城区东直门街道清水苑社区、西城区陶然亭街道粉房社区、朝阳区潘家园街道潘家园南里社区以及海淀区清华园街道西北社区等。根据实际情况,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模式将分为物业自主式、社区自治和单位互助式服务管理模式3种类型。

  申请试点将获财政支持

  《通知》提出,各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老旧小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可采取奖励方式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小区给予一定支持。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负责人表示,对于老旧小区,政府都要进行先期的投入,帮助其实现硬件改造,比如楼体外立面、小区配套设施等,完成后对于申报试点的小区将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鼓励和引导。在运行过程中,各区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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