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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摔童案主犯 一审死刑

法院认定案发前后韩磊意识清醒明知摔的是孩子,系故意杀人;韩磊口头表示上诉

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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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案主犯韩磊(右)死刑。对被告李明执行有期徒刑5年。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昨日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案主犯韩磊死刑。法院同时裁定准受害人家属放弃273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宣判后韩磊口头表示会上诉。

  女童家属庭前放弃民事索赔

  上午10时许,韩磊戴着黑框眼镜、穿着蓝色号服被带入法庭,他略微抬了下头扫视一圈旁听席,看到发小张国新后二人都激动地互相点头。之后,庭审进入宣判环节。

  在宣读韩磊、李明的刑事判决之前,承办法官张鹏宣读了一份民事裁定书。在今年8月两人被公诉后,被害人孙某某父母提出了约273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宣判前两天突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经过评议后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因此准许其撤诉。

  据被害人家属的律师介绍,当初提出索赔是家属的权利,但经过公开庭审后,家属感到“再多的赔偿也无法弥补失去孩子的创伤”,也无法谅解韩磊的行为,故选择撤诉不再要求赔偿。这一举动,意味着双方无法达成刑事和解,也令韩磊丧失了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韩磊被判死刑李明获刑五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韩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明知道韩磊犯罪,仍然驾车协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在判决书中,法院连用四个“极”字来形容韩磊的恶行。法院称,考虑到韩磊此次犯罪的手段、情节、后果以及社会危害性,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且此次犯罪系累犯,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属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鉴于被告人李明能够自首,且韩磊在上车后李明曾有让韩磊下车的言语,故可对李明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案发时,李明正处于假释期,因此法院将他本次犯罪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听到“死刑”二字后,韩磊表情平静,一句话也没说就被带离了法庭。宣判后,韩磊对法官口头表示不服判决,将会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 焦点

  六证明直指韩磊摔的是孩子

  在9月16日的庭审中,韩磊辩称自己摔的是车,而监控录像很清楚地显示他摔的是孩子。承办法官张鹏说,综合现有证据分析,韩磊案发前后意识均处于清醒状态,明知道摔的是孩子,其在主观上具有泄愤报复的杀人故意。

  韩磊陈述:我一直觉得她(被害人母亲)不可能推的是婴儿车,而是一辆购物车。在双方发生争执后因为是车挡着我,我认为能把矛盾激化到这种程度都是车造成的,所以才举起车里的东西摔下去,直到摔下去之后,有人喊了一声“孩子”,我当时已经傻了。

  案件分析:法庭根据现有证据分析,得出了六点结论。

  ●第一,韩磊本人系近视,且案发前确实曾经饮酒。

  ●第二,案发前是韩磊给李明指路开车从吃饭的饭店到歌厅,韩磊作案后乘李明的车离开现场时,也是韩磊给李明指路,即韩磊在案发前后均处于言行正常意识清醒的状态。

  ●第三,韩磊返回其住处后并无异常,没有醉酒表现。

  ●第四,韩磊本人在法庭审理中可以清楚地供述其案发前的行为、案发时与李某争执的经过、摔孩子(韩磊称是车内东西)的经过以及作案后逃跑的经过。

  ●第五,从案发现场来看,案发时被害人孙某某坐在婴儿车中没有任何遮挡,最主要的是婴儿车停放在李明的车前,李明的车一直开着车灯,婴儿车与购物车从外形上有明显差别。

  ●第六,韩磊案发时戴着眼镜,其作案时绕到婴儿车的正面,面对面将坐在车中的孙某某抓起后摔在地上。

  ■ 庭外追访

  韩家想出300万元赔偿

  “他是真想重新做人!”昨日宣判后,韩磊的发小张国新在旁听席上哽咽起来。

  据其称,韩磊因盗窃坐牢17年后整个人都变了,“脾气暴躁、失眠,喝了酒没法自控”。根据监狱方面的记录,2007年12月23日韩磊曾有过自伤自残的行为,之后被处以15天禁闭。

  案发前,韩磊曾经以十七年的监牢生涯为原型,完成了数十万字的自传体小说《昔我往矣》。在《昔我往矣》的最后一段,韩磊写道“命运中充满了未知的奇遇,无论结局是天堂、地狱还是人间,其实都肇始于一念之间”。

  韩磊律师成准强表示,庭前韩磊父亲曾经给法官写过一封信,表达想要赔偿被害人家属300万元,没想到对方突然撤诉。其本人也建议韩磊上诉。

  “300万换不回外孙女的命”

  “审判一结束,家人就打电话告诉我们结果了。”昨日,被摔女童依依(化名)的外公说,已经知道嫌疑人韩磊一审被判死刑,并口头提出上诉的情况。他表示无法接受。

  “出事之后,被告一次都没跟我们联系过,韩磊在法庭上说自己痛苦,能有我们痛苦吗?”依依外公说。从小孙女离去至今,两个月来,依依外公已瘦得皮包骨。

  依依外公说,他看到有媒体提到“韩磊家已筹到300万元准备赔偿”之事,表示不想要赔偿,希望能够立即执行死刑。“300万换不回我外孙女的命。”

  他认为,韩磊的行为给这个家庭造成了“家破人亡”的影响。“我现在一闭眼就是孩子的模样。”他说,依依是自己和老伴一手带大的,“一共1071天,一天都没离开过我们。”

  ■ 案件还原

  女童被摔颅骨崩裂

  据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晚间与被告人李明等人一起吃饭饮酒。

  饭后韩磊、李明等人一起去歌厅唱歌,韩磊坐在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副驾驶位置。由于歌厅没有停车位,20时50分许李明将车掉头欲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站台附近停车。当时李某带着坐在婴儿车内的女儿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正在该公交车站候车。

  据法院调查,当天,李明开车行驶至公交站台下停车时,韩磊认为李某及其婴儿车阻挡了停车路线,随即下车与李某交涉并发生争执。后韩磊突然将李某打倒在地,绕至婴儿车正面,将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后举过头顶猛摔在地,致孙某某颅骨崩裂,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后,被告人李明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被告人韩磊于7月24日归案;被告人李明于7月25日自首。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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