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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特殊号牌”,更须取消“特权意识”

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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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观察

  遏制特权车的核心其实在于遏制特权,如果光取消了特殊号段,而不取消对特权车辆违法的免罚甚至免责,特权车必将以其他方式为自己再度贴上“特权”的标签。

  日前,海南省委决定废除实施了12年的省级机关公务车辆车牌专用号段管理,原本作为海南省级机关公务车辆车牌的“琼EA”号段将向社会开放。

  公务车辆专用号段管理,普通民众并不陌生。早先的公安车牌曾是“GA”字牌,被取消后很快又有了“O”号牌。正因为这些特殊号牌在某些地区享有免罚特权,一些官员和非警务部门也以拥有配“O”号牌的座驾为荣。这些失控的特权车不但伤害了社会公平,也伤害了交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可以说,民众对特殊号牌怨声载道,实是出于对特权车拥有法外特权的不满。

  解决之道有两条完全相反的路径。一是取消特殊号段,将公务车牌回归社会;二是强化公车标志,将公务车随时置于民众监督之下。

  海南的做法,大致可归入第一种。特殊号牌的隐退表面看似自我限权,实则也是舆论监督和民权勃兴的大势所趋。当特权车司机需要时刻提防某个公民的手机时,特权自然被抑制。为了自保,特权车选择混迹于社会车辆,这为公众“随手拍”公车私用无疑制造了不小的难度。而特权车仍可在其权力影响范围内,享受法外特权。

  本来,执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适用法律达到法所追求的社会秩序。交管执法,意在建设良好的交通秩序。而放纵特权车,却使得交管部门作为秩序维系者的角色定位又变成了秩序破坏者。所以,遏制特权车的核心其实在于遏制特权,如果光取消了特殊号段,而不取消对特权车辆违法的免罚甚至免责,特权车必将以其他方式为自己再度贴上“特权”的标签。

  强化公车标志本是遏制特权车的不二之选。但在各地纷纷取消特殊号牌的背景下,又显得另类起来。问题在于,让特殊号牌回归社会,具有监督热情的公众又靠什么来监督“特权车”。李克强总理9月18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现代政府的要件和基准,就是透明、法治、回应、责任、服务和公信。”“透明是法治的前提,回应是责任的基础。”在联合国对于“善治”界定的框架中,参与、法治、透明、回应责任等都是基本要件。而所有这一切,都要以有效的信息为前提。所谓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首先是知情权,没有必要的信息获得就无从参与、表达和监督。

  对公务车的监督也如是。如果公务车不公开,民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通道就将被堵死。所以,遏制特权车仅仅靠取消特殊号段的车牌还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保证权力的正当行使,消除产生“特权”存在的土壤。如果民众对公车的每一个举报,都能得到平等的尊重并依法及时处理,取不取消特殊号段就不那么重要了。

  □王刚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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