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合44.59亿人民币,澳大利亚法院称其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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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近日因抛售香港、内地资产,投资欧洲等举动备受关注的华人首富李嘉诚,在澳大利亚面临超过7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在澳逃税。
两公司在澳主营能源业务
据外媒报道,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近日做出一项判罚,华人首富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集团的两家子公司,因逃税被判支付7.76亿澳元(约合7.27亿美元、44.59亿人民币)的税款与罚金。
报道称,上述两家子公司分别为长江实业控制的长江基建集团(香港最大的上市基建公司)与电力资产控股公司,这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能源、天然气、水资源等,且均在澳大利亚的投资项目中获得了数亿美元的利润。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维多利亚分院法官认为,两家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有逃税行为,为此分别判处长江基建3.80亿澳元、电力资产控股公司3.96亿澳元的逃税款以及未向税收部门及时提交相关文件的罚金。
罚款和利息或持续累加
据报道,因此案尚未完结,且两家公司还未提供相应的诉讼文件,与此案相关的罚款与利息仍在累加。由于这两家香港公司没有向法院提供接收诉讼文件的通信地址,致使法官在判决前没能进行更为详细的辩论,两家公司也都没有出席听证会。
外媒称,针对此案,长江基建公共事务代表表示,公司已经听取了律师建议,决定对这一判决进行上诉。电力资产控股公司的发言人也表示,将继续抗辩。
分析认为,澳大利亚法院的判罚和两家公司的反对意见,可能是由于对澳大利亚税法的不同解读造成的。
■ 背景
李嘉诚抛售国内资产
在过去的两个月时间内,李嘉诚旗下两大公司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抛售的资产包括香港百佳超级市场、上海陆家嘴东方汇经中心等,涉及金额约为410亿港元。同时,李家的电能实业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建议分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在联交所主板作独立上市。李家加大对欧洲的投资力度,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四宗海外并购,耗资248.7亿港元。李嘉诚因此被指正在套现和转移资产。
面对这样的质疑,李嘉诚9月回应,称自己“爱国爱港”,绝不会从香港撤资,买卖资产是商业决定。(赵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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