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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起诉儿子“求关心”

称40多岁的儿子没管过自己;经调解,老人儿子同意带母亲回家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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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只要他管我、关心我,让我住哪都行。”77岁的陈老太起诉儿子“求关心”、要赡养费,经调解老人儿子宋某同意每月支付600元。

  昨日上午,经丰台法院调解,宋某表示愿意带母亲回家。

  老人称曾被儿子拒之门外

  77岁的陈老太称,1986年她和丈夫离婚,一直住在女儿处。

  “我体弱多病,也没有收入,先后几次生病或生活遇到困难时去找他,都被拒之门外。”陈老太说,自己岁数大了,行动不方便,希望与儿子同住。

  另据陈老太介绍,今年9月,就因为赡养费的问题,她起诉过儿子一次,后经法院调解,儿子答应每个月给600元赡养费。

  老人告儿子称想“天天见”

  “光给钱有什么用,我就想每天看着他,让他关心我、照顾我。”陈老太望着坐在被告席上的儿子说。

  陈老太表示,“他要管我,每个月的赡养费我就不要了。”

  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从本月开始,宋某将陈老太接到家中生活,负责陈老太的生活、医疗等事项”。

  宋某签字表示同意,之后将母亲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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