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辩护律师陈枢因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已到,发声明称“心中有痛”,不再代理此案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9月26日李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十年后,昨日李某某一审期间辩护律师陈枢称李某某确已提出上诉,不过其本人因双方合同履行期限已到,已不再承办本案。
律师确认李某某已提起上诉
昨日上午,陈枢发表公开声明,称9月26日海淀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次日他就向委托人提出,鉴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我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
声明中,陈枢称由于国内网络和自媒体的极度发达,本案辩护竟然从庭上发展到庭外,辩论的对象从公诉人到其他辩护人,从很多媒体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从公权力到普通网民,“这既出乎我的预料,也绝不是我所乐见的”,并称自己“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昨日,陈枢在电话中称,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在声明中已经穷尽,目前他能确定的消息就是李某某一方确实已经形成了正式的上诉状,并已提起上诉,但由于其已退出本案,目前并不知道李家又委托了哪位律师。李某某此前的辩护人王冉昨日关机,家庭法律顾问兰和未接听电话。
同案其他人是否上诉待定
9月26日上午,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对于李某某上诉的消息,同案魏家兄弟律师之一李在珂表示,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魏家兄弟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目前是否上诉保密,“虽然满意但还可以更满意,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
截至昨日18时许,法院方面未就是否收到李某某上诉状予以确认。
■ 相关链接
李某某案一审主辩律师陈枢声明(部分)
一、九月二十六日海淀法院对本案下达一审判决,第二天我即向委托人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我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
三、我本来应该更多地在湖边休闲垂钓,一不留神参加了这个看似普通实际极不普通的案件。结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涡,导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地因应自身。
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