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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掌逼迁”逾越了人性底线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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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假期,人们的节奏也纷纷调到了“休假模式”。可一起恶性伤人案,却让人没法轻松:广州珠海湾仔的卢老伯和老伴在家,竟被几名持刀棍的行凶者砍伤,卢老伯手掌被砍断。8日下午,珠海市公安局通报称,事件原因是卢老伯一家未答应开发商的拆迁要求,开发商工作人员雇凶滋扰威胁逼迁,引发争执从而行凶砍人。(10月9日《广州日报》)

  停水断电、亲情劝迁、放蛇逼迁、寄子弹恐吓……关于拆迁的新闻,屡屡刷新公众眼界,“砍掌逼迁”,难免又引发公众的审丑疲劳。只是,雇凶砍人的做法,委实痞气十足,令人发指;而暴力所指,竟是两位老人,这更令人愤怒。当强拆与抗拆的拉锯,在两位老人身上衍生出血腥悲剧,对强拆引发的纠结,我们没理由不去仔细审视。

  在该案中,因暴力行径刺痛人心,所以引发了不小的舆论波澜。当地警方30小时成功破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等,也让这起恶性事件的“眉目”崭露。但公众已依旧有些疑问待解:一者,谁给了这些砍人者行凶的勇气?二者,雇人行凶的开发商,该当何罪?

  在强拆问题上,确有不少制度层面的难题亟待纾解。可无论如何,“砍掌逼迁”式的恶行上演,都逾越了人性底线。开发商授意打手伤人,连老人都不放过,也只有从严惩治,才能维护法律尊严,平息公众的怒火。

  应看到,在部分野蛮拆迁事件中,一些开发商之所以敢雇凶伤人,制造血腥,跟其“大不了赔钱”的心态有关。要杜绝强拆裹上“血染的风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打消无良开发商的犯罪免责的侥幸心理,更避免有某些公务人员在背后“撑腰”。

  对违法的逼迁行为,“零容忍”姿态不可或缺。它不仅应体现在严厉惩治凶手、追究其法律责任上,还应从多方面着手,比如对野蛮强拆的开发商参与开发与建设的资质进行再审定等,让某些肆无忌惮的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而不是赔钱了事。

  □喻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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