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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放弃在香港上市

称香港市场还需时间来接受“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未挑战香港“同股同权”标准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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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因马云的“合伙人制度”而备受关注的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一事画上了句号。昨日,阿里CEO陆兆禧对外表示,“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集团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昨日表示,“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管理者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称,尚未就最终上市地点做出选择。但陆兆禧表态所传递的信息显示——鉴于香港市场目前状况,香港已经不在阿里选择范围之内。

  随着58同城、去哪儿网先后宣布启动赴美IPO并递交招股书,中概股新一季上市窗口期已逐渐打开,对于筹备上市的公司而言,近期将是较好的冲刺机会。业内分析认为,放弃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下一步瞄准的最有可能就是美国资本市场。

  阿里称从未要求“双重股制”

  阿里集团新闻发言人昨日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解决管理层投票权问题的常见做法是“双重股制”,公司发行两种股票,其投票权的比重不同。谷歌、Facebook等均采取这种方式。

  “在没有认真地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阿里上述发言人称。

  此前香港媒体报道称,因香港的上市规则不支持“双重股制”做法,阿里提出实施“合伙人制度”的“创新”上市建议。

  9月10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披露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称执行三年已有28人,非为上市临时设立。

  据报道,阿里“合伙人”共28人,成员主要是阿里巴巴集团高管,其中包括马云。马云希望在上市之后,“合伙人”有权提名超过半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马云拥有7.43%阿里巴巴集团股份,加上和他一致行动的高管成员,股份只有约10.4%。有着套现冲动的美国雅虎、日本软银目前拥有约24%、36%的股份。业内分析,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马云等人设计出“合伙人制度”是为维系其对公司的控制权。

  阿里巴巴赴港上市未果始末

  3月 市场消息显示,港交所、纽交所、纳斯达克当时正在争夺阿里巴巴的IPO。

  7月 阿思达克财经网报道称,阿里巴巴集团的整体上市计划已确定,将在第四季度内完成上市,上市地已基本确定为香港。

  7月底 香港《东方日报》报道,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正式启动上市。

  8月18日 《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阿里巴巴正与港交所就公司的所有权结构进行谈判。

  8月23日 《香港经济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提出“合伙人”制度的“创新”建议,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

  9月2日 香港《南华早报》称,港监会将否决任何会被视为给予阿里巴巴豁免的改变。包括合伙人制度。

  9月10日 马云发表内部邮件确认“合伙人制度”。高调坚持合伙人制度或暗示放弃在港上市。

  10月9日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立法会上回应,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

  【背景】

  港府表态显示“无意改变上市规则”

  在此番放弃赴港上市前,阿里巴巴曾在与香港市场监管机构的博弈中多次“碰壁”。港府官员日前回应表示: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咨询。表明无意为阿里改变其上市规则。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0月9日回应议员提问时,指出香港《上市规则》列明上市公司“同股同权”原则,“股本权益与股本的经济价值应该一致”。他还援引海外例子,指出容许上市公司以双重股权上市并非主流。

  陈家强当日重申,无意改变港交所上市审核的职能,也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公众咨询。有业内观点评论指出,港府已在侧面否定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在陈家强针对阿里IPO一事发言之前,9月25日,港交所总裁李小加曾发表博客文章,未直接点名但文中暗指阿里,对于其赴港上市作出利益解读。但李小加同样也未给出明朗的答案。 新京报记者 刘夏

  ■ 相关

  阿里介入互联网金融引概念股普涨

  支付宝入主天弘,内蒙君正、金证股份等关联股涨停;苏宁云商、同花顺等大涨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 金彧)支付宝的母公司阿里巴巴电子商务11.8亿元控股天弘基金持续发酵,昨日互联网金融概念股普涨,天弘基金的股东之一内蒙君正涨停。部分业内人士称这一交易的审批将为管理层持股和传统金融机构之外的公司控股基金公司给出范例。

  支付宝和天弘基金此前已有合作,此前获得追捧的“余额宝”产品,即由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的实际投资对象是天弘基金旗下增利宝货币基金。

  早先披露的消息显示,这一基金在9月初的规模已经接近500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规模的基金。

  市场认为支付宝母公司控股天弘基金将稳固天弘基金在余额宝上的优势,天弘基金也会借此获得更快速的发展。

  受此影响,天弘基金股东方之一内蒙君正昨日开盘涨停。在支付宝母公司认购天弘基金注册资本的交易中。内蒙君正对天弘基金的持股比例则从36%下降到15.6%。

  内蒙君正称,股权变动“有助于天弘基金提升长期竞争力,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无法判断。”

  同样涨停的还有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的软件系统提供商金证股份。国庆节后三个交易日中,该股已经累计上涨了24%。

  受这一事件推动,其他互联网金融概念股也纷纷上涨,同花顺、东方财富涨幅均超过5%,获得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牌照的苏宁云商涨幅逼近7%。

  观察1

  “审批”将测试政策松紧

  支付宝若成功控股天弘基金,将创下基金业两个第一:第一个非信托、银行、保险、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控股的基金公司;第一个实施管理层持股的基金公司。

  这都得益于今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新基金法。在修订之前,这两个“第一”都是法规所不允许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天弘基金现任管理层将持股11%,公告中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内蒙君正的认购价格都是4.5元,但唯独管理层的认购价格未予披露。

  对此,天弘基金人士称尚不清楚股东层面的运作。

  有基金业内人士指出,近期证监会亦向基金行业人士非正式地询问过对这一股权变动的看法。

  新《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良好业绩”,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是否能被认定为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尚待监管层认定。

  此外,新基金法虽然允许专业人士持股,但新法实施三个多月以来,尚无相关案例获准。支付宝母公司控股天弘基金可能成为测试政策松紧程度的案例。 新京报记者 吴敏

  观察2

  销售高风险产品能力待考

  济安金信副总经理,资深基金评价和研究专家王群航认为,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控股天弘基金之后,应该要公平地对待所有的基金公司,也要公平地对待所有基金产品和所有类型的基金产品。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控股天弘基金,可能使得天弘基金强化在货币等低风险基金方面的优势,但对权益类投资不见得有好处。

  从目前的经验看,上线平台销售的理财产品中,低风险产品仍然是主流。

  王群航认为,阿里巴巴的基金销售平台如果能够真正证明其在基金产品销售领域有着全面的综合的实力,必须要看它们对于其他类型的基金的销量,尤其是高风险产品。

  部分基金公司人士也认为,天弘基金可能短期获得快速的成长和巨大的回报,但对行业来说,对竞争格局的影响有限。

  “货币基金只是公募基金的一个类别,权益类产品的市场更大,但阿里巴巴的经验和数据可能难以套用到权益类产品上。”一名业内人士认为。 新京报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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