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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艳良曾买好丧服在家等死

当地政府称财政不足致补助力度不够,向社会募捐成最有效办法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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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保定市第二医院,医生正查看郑艳良此前在其他医院拍过的片子。当日,郑艳良被送往保定市检查就医。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 “无钱做截肢 保定一男子自锯右腿”追踪

  2012年正月,当北京某医院宣判河北保定东臧村村民郑艳良“死刑”后,回家前,他的妻子买好了丧服,准备随时给丈夫办理后事,郑艳良也等着他人生终点的到来。

  当年4月14日上午,不堪忍受长期病痛折磨,郑艳良嘴里咬着缠上毛巾的痒痒挠锯掉了自己的右腿。

  昨天,是郑艳良锯腿的第547天,他原本冷清的家突然变得喧嚣,全国各地媒体纷纷赶来,车辆停满了他家门口的小道。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也被“自锯事件”抛上台面。

  由清苑县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相应的国家政策里,郑艳良似乎可以得到一切可以得到的补助。

  10月11日,河北保定市第二医院血管外科主任韩冰称,郑艳良如果入院治疗,本可以得到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救助,但郑艳良认为自己的病没法治,放弃去医院治疗,让本该有的救助成空。

  然而,多名清苑县政府部门官员在受访时表示,郑艳良应获得的补助受限于财政资金短缺,补助力度不足以让贫困的郑艳良承受。因此,向社会募捐成了当下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得大病只能回家等死

  早在2007年,清苑县就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由清苑县卫生局提供的文件显示,今年,东臧村有2604人,参保率为79%。

  当时身体壮实的郑艳良在第一时间参保,人均交纳10元钱,一年内,生病住院即可按一定比例报销门诊和住院费。到今年,费用涨到60元,郑艳良也是连续参保。在郑艳良患病后,清苑县民政局为其办理了低保,这60元无需他承担。

  昨日,清苑县卫生局局长王洪涛介绍,参保7年来,郑艳良共去了两次医院,都是因患阑尾疾病。

  在打印的一张报销金额单上,记者看到,郑艳良两次住院共花2128.07元,报销范围内金额为2107.87元,最后报销金额为1492.63元。两次看病,郑艳良自己掏了600多块钱。

  郑艳良说,这他还负担得起。

  然而,包括郑艳良在内,不少村民在谈到身患大病或绝症是否会去医院救治时,仍表示不会去。

  一围观媒体采访郑艳良的村民称,依靠几亩地活的庄稼人,患上大病就只能回家等死,没必要在医院浪费钱。在他看来,大病得花大钱,即便国家报销一部分,自己仍要承担一笔数量不小的费用。

  郑艳良说,自己年收入不过万余元,去医院截肢及后续的治疗费用,“不是我负担得起的。”并且,作为家里经济收入的顶梁柱,他倒下,家里就没有收入,就更不会去医院治疗。

  “所以就只能等死”,郑艳良说。

  报销外自付数千难承受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医院治疗,他说医院治不了,不去了。”

  2012年9月,清苑县民政局负责低保的股长刘文新去郑艳良家查看情况,郑艳良对他说,自己负担不起医疗费。

  昨日,清苑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侯宝峰介绍,根据河北省今年新农合筹资的最新标准,每人每年需缴纳34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280元,个人缴纳60元,可享受部分医疗费用报销。

  根据补偿方案,乡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住院补偿比例为85%;县级分别是300元和75%,市级是1000元和65%,省级为4000元和45%。补偿封顶线每人年度累计为90000元。

  “医院越好报销的费用越少”,侯宝峰说,合作医疗目前只能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看病需求,大病和患病的费用很难保证。对农村居民,稍大点的病,除了报销,自己还得再花几千元,“他们肯定承受不了”。

  郑艳良自然也无法承担。根据郑艳良的病情和医院专家的估计,按其治疗费用20万算,根据补偿方案,郑艳良要自付7万元费用。

  在河北省卫生厅和财政厅今年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通知中,又把17个病种纳入了大额门诊补偿病种,但郑艳良所患病症不在其中。

  侯宝峰说,这让郑艳良要承担的医疗费用没有减少的空间,“只能在目前的空间给他最大补助”。

  财政医疗救助不敷所用

  2012年7月,清苑县民政局局长辛凯亮就接到东臧村干部为郑艳良办理低保户的申请。

  当年10月,该局开始为其发放每个月91元补贴,今年6月起涨至129元。

  该局股长刘文新介绍,根据规定,2012年年收入低于1300元的农民才可办低保,今年涨为2300元。郑艳良并未达到该要求,但考虑到具体情况,最后仍为其办理。

  “成为低保户后才能享受医疗救助”,刘文新说,低保是郑艳良可以得到后续一系列医疗救助的基础。

  在《清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里,记者注意到,低保户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也不需要自己承担。城乡低保户在乡镇定点医院,按自己承担医疗费30%的比例救助,县级为20%,市级10%。

  也即,郑艳良自己承担的7万元医疗费用,可通过医疗救助基金获得救助7000元。

  “是很少,但比没有好”,刘文新说,这已是县民政局所能做的极限。

  清苑县现有享受医疗救助基金的对象16000人,占清苑县人口的2.7%,而每年的补贴资金只有200余万。

  辛凯亮说,每年的费用根本不够用。

  清苑县民政局出示的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清单上,2012年全年救助1530人,使用费用190万;2013年截至9月,已救助1047人,使用基金106万。

  这些还不包括为16000多名低保户缴纳的合作医疗费,“每年都超,财政资金紧张,也只好硬着头皮去求”,辛凯亮认为,这是目前农村医疗救助的现实,财政对医疗救助的补贴是有限的。

  “还是得依靠社会力量”

  郑艳良自己锯完腿后,在邻居帮助下,他给当地广播电台打了一个电话,他说希望有人帮他,给他安两个假肢。

  媒体蜂拥而至,郑艳良收到了全国各地的捐款数万元。

  当地官员们面对记者的采访承认他们面临一个尴尬局面:一方面,他们不想这种极端残酷的自救发生在自己辖地;另一方面也认为,媒体关注或许可以解决当下农村医疗救助面临的资金短缺。

  清苑县一名官员私下对记者表示,农村大病却没钱医治的人数太多,在官方提供帮助有限的情况下,他们愿意媒体介入,但同时觉得“还是得依靠社会力量”。

  声音

  医院越好报销的费用越少,合作医疗目前只能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看病需求,大病和患病的费用很难保证。对农村居民,稍大点的病,除了报销,自己还得再花几千元,他们肯定承受不了。

  ——清苑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侯宝峰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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