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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日前曝光了在国子监、雍和宫、白云观等景点附近的“算命一条街”。北京市多家执法部门也对相关区域的算命活动展开集中整治。可据调查,执法人员走后,“大师”们躲过风头,又重新开始揽客。
多个部门合力整治“算命一条街”,却似乎重拳打到棉花上,多少有些令人不爽。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很难听从什么道德规劝与口头警告,招牌拆了再挂,队伍散了再聚。在此情形下,有必要通过法律层面的梳理,来为治理“算命一条街”求解。
从现行法律看,一些以忽悠敛财为目的的算命经营活动,违法属性已毋庸置疑。对于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法经营算命业务的“大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采取罚款、警告等多种措施,屡教不改者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不光是对“集群化”的算命行骗,对算命行当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活动,公安机关也要依法取缔。若涉嫌诈骗,则应依法追究刑责。在刑法第266条中,对诈骗罪的界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从新闻报道来看,有的算命“大师”的忽悠行为已经涉嫌诈骗,而且敛财金额动辄数千甚至上万,也已达到诈骗罪的起刑点。
当然,就眼下看,对部分行骗的算命师追究刑责,面临着“无人举报,取证困难”的困境。不少人误信了“大师”蛊惑,被骗取财物,却丝毫没意识到上当受骗;有些意识到的,也因算命行当未遵循经营规范,如不开发票等,而举证较难。因此,打掉“算命一条街”这样的非法产业,民众也有责任,尤其是觉悟到被骗之后,应及时报警。对媒体监督中已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可作为线索,深挖严查。
执法部门也不能只等媒体曝光或受害者举报,而应主动监管,或者明察,或者暗访,发现一起,就依法处理一起,如此哪里还会再有算命一条街。
□刘显刚(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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