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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首次统一招聘文职人员

10月22日起报名,包括教学科研、文体卫生、图书档案等岗位

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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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四总部联合发布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明确,自2013年起全军实行文职人员统一招聘。近日,总政干部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做好2014年度全军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深入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建设现代化军队、实现强军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实行全军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有利于大范围延揽优秀人才,有利于科学规范选拔人才,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各种人为因素干扰,对于完善聘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意义重大。

  按照规定,2014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信息于2013年10月19日8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8时至11月5日18时,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报名;招聘考试于2013年12月15日进行。

  总政干部部文职人员局负责人介绍,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是我军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招聘的文职人员岗位涵盖了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

  ■ 招聘程序

  1、报名

  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个科目人民币35元。

  2、考试

  2013年12月15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3、体检

  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4、面试

  对体检合格人员,聘用单位组织面试。

  5、预选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比例,根据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对象。

  6、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7、确定对象

  对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合格的预选聘用对象,聘用单位按照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

  8、审批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的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手续。

  9、签合同

  聘用单位于2014年7月底前与批准聘用的拟聘对象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统一从8月1日起算。

  ■ 解释

  军方招聘设38专业科目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14年当年毕业且在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

  招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38个专业科目设置。其中,管理学类为应聘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的专业科目,其余为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的专业科目。各科目考试的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将以分科考试大纲形式在军队人才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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