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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合伙人制度被美国市场接受

阿里巴巴称已获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确认,其中对董事会提名权的规定符合在美上市的规定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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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记者昨日从阿里巴巴集团获悉,阿里合伙人制度已获得纽交所、纳斯达克接受确认。其中对董事会提名权的规定完全符合在美上市的规定。据此消息,美国资本市场已向阿里合伙人制度“亮绿灯”。

  马云称合伙人制度不能放弃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昨日确认,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制度的书面确认,阿里合伙人制度包括其对董事会的提名权完全符合上市规定。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上述董事会提名权指的是,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9月10日,马云首次公开披露合伙人制度,称经过三年的试运营,已经产生了28位合伙人。他还强调该制度在未来不可放弃。

  由于阿里巴巴副董事长蔡崇信负责集团的投资并购,所以他的一举一动在阿里巴巴上市过程当中备受关注。

  据科技网站PingWest报道,10月14日,蔡崇信出现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活动现场,并对媒体记者谈及阿里如何选择上市地的想法,其中提到若香港“反悔”,阿里巴巴仍考虑赴港上市。

  这是蔡崇信第二次针对阿里IPO高调发声。

  9月26日,蔡崇信曾发表文章《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针对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的博文进行表态。

  对于蔡崇信身在美国的消息,阿里巴巴集团昨日未作任何评论。

  业内分析称阿里赴港仍有可能

  在阿里巴巴公开确认合伙人制度被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纳的消息之前,阿里巴巴已在日前宣布放弃赴港上市。这标志着阿里巴巴IPO登陆地点一步步走向美国资本市场。

  但业内亦有观点认为,判断阿里巴巴上市已锁定美股还为时尚早。因为目前香港官方仍未就合伙人制度可行与否给出明确答复;阿里也尚未正式提交上市申请。阿里或希望以此举继续向香港施压。

  10月9日,港府官员曾针对阿里上市一事表态,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咨询,即无意为阿里改变其上市规则,间接否定阿里合伙人这一制度“创新”。第二天,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也表示,“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从7月份,就有阿里集团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的消息传出,但阿里一直强调说,没有时间表也未提交申请。

  ■ 相关

  雅虎:减少出售阿里股份

  近日,美国雅虎与阿里修改了股权回购协议。

  雅虎将原先承诺阿里巴巴集团正式IPO时,优先出售给阿里集团的股份数量由原定的2.615亿股减少到2.08亿股。在阿里巴巴IPO临近前,雅虎以减少售股数量的举动表达了继续持有后者的意愿。

  “雅虎对阿里巴巴长期的增长潜力和价值始终充满信心,我们非常乐意长期持有阿里巴巴集团更多的股份。”雅虎首席发展官、阿里巴巴董事会董事Jacqueline D. Reses解释道。

  2012年双方签署的回购协议规定,若阿里集团在2015年12月前进行IPO,阿里巴巴有权在IPO之际回购雅虎持有的剩余股份中的一半,约10%的股份。

  阿里集团资产价值对美国雅虎在华尔街的估值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支撑作用。雅虎公布2013年Q3财报显示,雅虎持股的阿里巴巴集团第二季度净利润达到7.17亿美元。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阿里巴巴连续三个财季净利润超越腾讯。

  新京报记者 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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