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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收购现“乌龙账”

三个不同公告中相同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数千万元的差异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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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江苏旷达今年8月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复牌至今,股价上涨近20%。江苏旷达就收购股权发布的公告及相关材料中,青海力诺的经营数据成了一本糊涂账,三个不同公告中相同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数千万元的差异。

  8月6日,江苏旷达(002516)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山东力诺将其持有的青海力诺100%的股权转让给旷达电力。

  江苏旷达8月9日复牌,公布收购相关公告。公告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关于青海力诺的经营数据存在巨大差异,数据相互“打架”。

  一是,2013年1-4月的利润相差千万元,由亏损转盈利957.07万元。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新评报字(2013)第01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青海力诺审计报告,2013年1-4月青海力诺的净利润为-95.79万元,然而在《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净利润为957.07万元。

  二是,2012年度营业收入相差近1300万元。复牌公告及审计报告中2012年年度营业收入为6428.04万元,但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却变成了7773.21万元。

  三是,2012年度净利润出现三个不同数据,最高相差约2900万元。资产评估报告中2012年度净利润为2860.41万元,审计报告中2012年度净利润显示为957.07万元,复牌公告中显示2012年度净利润为-95.79万元。

  江苏旷达董事会秘书徐秋说,应当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发布复牌公告时,误把审计报告中的2013年1-4月的净利润和2012年年度净利润相互调换了位置。资产评估报告中引用的2012年年度数据是评估公司引用了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数据,并非使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数据,可能是青海力诺与江苏旷达财务会计制度上的差异导致出现相关数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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