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嫖客1000元,拍裸照勒索2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本以为是跟歌厅小姐发生艳遇,结果中途小姐的前夫、朋友持大棒冲进来,嫖客被抢走1000元,又被拍下裸照勒索2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审理此案。
此次受审的三名被告人中,赵红和王伟曾经是夫妻,但案发前已经离婚,却一直同居在一起,同案的王强是他们的朋友。
现有证据显示,案发前赵红化名为“思思”在海淀区一家歌厅工作,被害人陈先生是她在坐台时遇到的。“感觉他出手比较阔绰。”赵红称,有一次陈先生跟她说如果出台可以给更多小费,于是就跟王伟、王强商量敲诈勒索。
据检方指控,2012年11月24日,“思思”与陈先生到香山附近一家旅馆,两人发生关系后,王强与王伟手持木棒破门而入,殴打陈先生,拍摄其裸照并假意报警。
在拿走陈先生随身的1000余元后,两人又要求陈以2万元“了结”此事,并要求陈打电话给朋友借钱。通话过程中,陈先生的朋友觉得蹊跷,趁机以江西话问道:“你是不是被绑架啦”,陈先生“嗯”了一声。最终,在ATM机上取款时,陈先生趁两人不备逃脱。报警后,三人被警方控制。
法庭上,三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辩解不存在抢劫行为,宣称现场劫取的1000余元是被害人主动支付,而不是抢劫得到的。本案未当庭宣判。(文中三涉案者均为化名)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