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为维稳向法院发函,恳请对被告人慎重量刑;区政府领导表示行为不对,迁就无理诉求
■ “强拆致人死亡案 政府求法院轻判?”追踪
据新华社电 近日,山西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发函恳请法院对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一事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晋源区政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给山西省高院和太原市中院发过相关内容的函,并承认该做法不对。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武瑞军死缓,其他16人也分别被判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获刑后家属上访求减刑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函件称,武瑞军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其家属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到区及有关部门上访,并提出减轻量刑的诉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
记者23日从太原市晋源区了解到,晋源区政府确实给山西省高院和太原市中院发过“关于对太原市晋源区古寨‘10·30’事件一案中被告人武瑞军判决重审慎重量刑的函”。
多数受访者称系行政干预司法
对此,晋源区政府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迁就了上访人的无理诉求,没能对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法治思维和方式予以足够耐心的处理,体现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
多数受访者表示,政府这样做完全不考虑受害人家属的感受,其意图和做法有失公信力,是一种角色越位,更是赤裸裸的行政干预司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案中,政府实际上是通过发文的形式给法院施加压力。在实际中,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由于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命和财政来源都受同级地方政府和地方党委影响,因此在一些涉公权力案件的审理上,很难摆脱地方施加的影响。”该律师表示,“只有将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学会尊重法律,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