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事业单位已试点;现阶段社会保险尚难“费改税”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多年来备受质疑的养老金“双轨制”,已在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先行试点改革“消除”。昨天,人社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说,社会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中央已提出明确改革方向,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消除养老金“双轨”下的权益失衡。
不过,尹成基同时指出,“双轨制”问题要逐步解决,“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进和实施”。
我国社会保险能否“费改税”?尹成基说,我国实施的是社会保险性质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的体现是权利与义务对应、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因此,采取参保者缴费方式筹集社会保险资金;也有一些国家建立了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公共财政完全承担,实行社会保障税。
“实行社会保险费改税,需要具备很多条件,要确定纳税人的范围,要确定纳税的基数,统一的税率,等等”,尹成基坦言,在现阶段,我国很难做到社会保险“费改税”。
■ 相关新闻
人社部将
治理“吃空饷”
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昨天介绍,下一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包括四个层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人社部要“完善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研究制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的政策措施”。
其他改革措施包括: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步伐,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政策解释,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竞聘上岗等规定;完善聘用制度政策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修改在事业单位加强特设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