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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浪费条例”让反对奢靡行动升级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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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反浪费条例”只不过刚刚拉开大幕,接下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中央到地方,还将有更细化,设计诸多具体领域重磅措施的出台。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讨论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反浪费条例”)。

  从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近十个月已过去,但是全国上下整治三公消费,反对奢靡浪费的力度,丝毫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松懈。就在8天前,云南省纪委再次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截至10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已曝光120余件各地四风问题的具体案例。而今,“反浪费条例”印发,再将反奢靡浪费行动升级。

  八项规定是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一项决议,“反浪费条例”则是党内条例,相较前者,它的效力和规范程度进一步提升。此外,29日的政治局会议还提出,“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显然,“反浪费条例”只不过刚刚拉开大幕,接下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中央到地方,还将有更加细化,设计诸多具体领域重磅措施的出台。

  反奢靡浪费的制度化,无疑再次传递出信号,反奢靡浪费绝不是一阵风,它是一场长期的战役。

  可以看到,尽管近10个月来,各地在反奢靡浪费上均有建树。但是,仍有许多问题至今未能根治。例如豪华办公楼问题,日前,媒体就曝光了两起案例,一是江苏徐州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楼内人均办公面积、特别是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二是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台前县豪华办公楼扎堆,学校宿舍如难民营。

  再如,会议经费浪费问题,这种浪费因为非个人受益以及信息不透明,所以未像三公消费那样受到重视。但实际上,会议经费浪费,不仅数额巨大,而且与三公消费紧密捆绑,堪称三公消费之外的“四公”消费,亟待通过预算约束和信息公开,从根本上进行治理。

  可见,反奢靡浪费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这样的制度建设,不仅要强化行政内部的约束,如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也要依赖外部监督力量,如加强人大预算把关,牢牢看紧政府钱袋子;创造宽容环境,鼓励媒体监督;实现信息透明和畅通举报渠道,为公众监督铺路搭桥。

  29日的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相关改革,条件成熟的要尽快推出,需要研究探索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反奢靡浪费的深入推进,涉及预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举报制度等一系列的民主监督制度改革。所以,接下来各地在反奢靡浪费上,不只要盯着数字,停留于违规案例本身,也要找出问题的源头,大力推动地方民主政治的建设,彻底根除奢靡浪费的土壤。

  相关报道见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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