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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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开发商“做好事不留姓名”?

2013年11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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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些开发商非常幸运,关键时刻总会出现“活雷锋”为他们“做好事”,且从不留姓名。

  10月18日,海南省乐东县城乐安路附近一栋两层小楼,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用挖掘机等机械强行拆除,七十多岁的房主闻讯赶回,看到的只是瓦砾废墟。更让人诧异的是,老人讨说法时,却发现根本没有人认账。虽然他也向当地警方报了案,但至今没有一个结果。

  规划拆迁地段内的房屋被拆,受益最大的就是开发商,按理说,这种案子并不难破。然而往往是,这样的案子总是破不了,通常是止于警方立案,就再也不见有下文。

  总有些开发商非常幸运,关键时刻总会出现“活雷锋”为他们“做好事”,且从不留姓名。不过,这种事傻子都不会信。奇怪的是,傻子都不信的事情,一些地方的警方、政府部门总能“相信”,所以明摆着的嫌疑人不去调查,或“查不出来”,也就总是找不到“做好事”的人是谁。以至于,现在一出现这种“做好事不留姓名”的强拆,网友们一般都能预见出结局——慢慢等着破案吧!

  房子一被强拆或“拆错了”,立马就有人出面“协调”。有协调能力的当然都是有关部门、官员了,他们也算得上是开发商的“活雷锋”,不同的是“留姓名”,所以我们常常能从报道中了解各种“协调”。比如某年某月,开封市中心鼓楼广场一户人家正在睡觉,突然闯进一伙人把他们拖出去,然后推土机将房子推倒。事后当地政府通报称,是开发商“拆错了”——有这样瞪着眼睛说瞎话的吗?而一句“拆错”,便可力促双方“和解”。一些只有立案,没有下文的“活雷锋做好事”,估计都是这么“协调”“和解”的吧。

  海南乐东县这桩谁都不认账的强拆事件发生之前,开发商曾对房主放过狠话:“信不信我拆掉你们房子再谈!”开发商心里若没有“破不了案”的底气,敢这么狠吗?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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