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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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救人村官推上黄泉路

2013年11月0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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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10月31日晚,一辆轿车在途经230省道温州平阳腾蛟镇南陀村段时撞伤了一位孕妇。平阳县两名镇村干部王青意和蔡福想路过发现后,下车施救,就在两人抱起孕妇的瞬间,一辆农用车撞了上来,导致三人不幸遇难。11月1日凌晨,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苏某已投案自首。(11月2日《温州都市报》)

  两名村干部和孕妇的遇难令人扼腕悲叹,而肇事者苏某的逃逸行为更是令我们愤懑难平,然而,一个明显的疑问是,是什么导致了一个地方5分钟内发生两起车祸?

  根据报道,230省道在腾蛟镇范围内大概有1公里长,但都没有设置路灯。而腾蛟镇副镇长白荣准给出的解释是,省道并没有强制要求设置路灯的规定。没有强制规定就意味着不必设置路灯吗?当地政府为何不能主动提出要求,协调交通、供电等部门,给部分路段安装上路灯?

  这个黑洞洞的路口,晚上经常出事故,这些为什么没能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据说,沿路路灯增设方案今年6月就开始规划了,怎么4个多月还不见影子?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但愿三条生命换来的不只是几盏路灯,更能唤醒一些政府部门后知后觉、麻木不仁的作风意识。否则,后人哀之而不鉴之,难保悲剧不会重演。

  □王垚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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