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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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11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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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车门易夹人急需改造

  我多次在公交车上发现一个危险现象,那就是紧挨车门的乘客,容易被夹到手和脚。这不,上周五傍晚时分,我从蓟门桥东上了一辆公交车——由于车厢早已爆满,我从前门刚上车,司机就迫不及待地把车门关了,不料,后门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原来是一个女孩被车门夹住了脚尖。

  公交车门如果像大巴车一样是外摆式的,既不占用车上空间,也不轻易伤人,那该多好。不过,据报道,外摆门造价是内摆门的两倍,为省钱,几乎所有城市的公交车都选择了内摆门。可是为了安全,这笔钱该省吗?

  □赵华夏(媒体人)

  德胜门西大街过街通道“不通”

  11月2日,我乘地铁2号线从积水潭站下车,经B口出站,到达北二环德胜门西大街南侧。我想穿越二环路去往德胜门西大街北侧,可走了很远的路,也没发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这时,我看到德胜门公交站就在前方,一座天桥将二环路两侧“面对面”的公交站连接在一起。

  我走近一瞧却傻眼,这竟是座“断头”天桥:南侧自西向东方向道路上的公交站设在二环主路边上,公交站背后是一条两车道的匝道,公交站靠匝道的一侧则被护栏拦着;天桥只有一条通往公交站的台阶式坡道,并没有延伸穿过匝道,致使德胜门西大街南侧的行人根本无法靠近天桥及公交站。行人如何穿过二环路?行人如何坐公交车?从公交站下车的乘客如何穿过匝道?正在我疑惑之时,只见几个刚下车的乘客跨越公交站背后护栏,不顾匝道上飞驰的车辆,左躲右闪地过马路。那场景让我现在想来都后怕。

  期待相关部门在德胜门西大街上多建些过街便道,如天桥或地下通道等,以便市民出行。

  □王晓欢(记者)

  持刀追逐他人当追究刑责

  回龙观龙兴园北区一家电玩城附近,市民董超和女友在驾车时,突遭几名陌生男子袭击,董超称,对方手持砍刀和钢管开始砸他的车。他只得驾车逃跑,可几名陌生男子随后驾四辆车追逐。(11月3日《新京报》)

  这则新闻令人心生不安。当董先生因开车不顾红绿灯一路奔逃时,他人的安全无疑也受到极大威胁。

  依刑法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和“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就应当分别认定为“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看图片,董先生的车修起来,可能得花“二千元以上”。那几名手持凶器突袭董先生的男子,明显已涉嫌犯罪。警方不能只进行调查,而应尽快刑事立案。

  北京绝不能允许有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撒野,摧毁市民的安全感,警方对类似行为当露头就严打。

  □张绍亭(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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