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三名客人曾劝酒并要求伴舞致事发,索赔92万元;被告方称未强迫对方饮酒且其属自行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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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会所服务员小张在陪客人唱歌、跳舞时,因醉酒摔倒在玻璃杯上,颈静脉受伤,后死亡。事后,小张的父母和其新婚不到一年的丈夫,将三名客人告上法庭索赔92万余元。
昨天,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被告认为,原告方无法证明小张系被灌酒,且其倒地为自行绊倒,被告不应承担责任。
破碎酒杯扎中静脉
1985年出生的小张,曾是朝阳区一商务会所的服务员。
该案的被告为事发会所的三名客人,分别是重庆一家监理公司的陈经理、北京一工程管理公司的童经理和某规划设计院经理、党委副书记刘先生。
原告律师介绍,今年6月9日晚上,陈经理宴请刘先生和童经理,因嫌人少,与当事会所领班卢女士联系,要求安排一位服务员作陪宴请,饭后他们再一起去会所唱歌。卢女士通知了小张出席。席间,三被告点了红酒和白酒,小张陪刘先生喝白酒。
“当时三被告与小张劝酒,她喝了7两多,语无伦次,站立不稳。”原告说,当晚8点多,他们来到会所唱歌,醉酒的小张被要求为唱歌的童经理伴舞,就在跳舞时突然摔倒,摔向茶几的玻璃杯上,酒杯碎裂,玻璃刺击其颈部静脉,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经鉴定,小张心血中乙醇含量为241.9mg/100ml。
原告认为,三被告明知小张不胜酒力,醉态明显还让她跳舞,应对其死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92万余元。
被告不同意调解
昨天庭上,三名被告未到庭审现场,由一名代理人出席。
该代理人认为,小张是会所员工,以前并不认识三名原告,是在会所经理安排下出来吃饭。原告不能证明三名被告对小张劝酒、灌酒,三被告也没有强迫小张饮酒,回到会所也没强迫她跳舞。事发前,童经理唱了一首蒙古歌,小张称不会唱歌、会跳舞,她跳了3分多钟后,“因腿部交叉动作,她穿着高跟鞋,自己绊脚摔在桌子上”,与三名被告喝酒无因果关系。
该代理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据了解,事发后,会所曾赔付小张家82万余元。原告认为这是会所支付的工亡补偿,与三名被告无关。
因被告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 追访
会所登记表了解员工“酒量如何”
昨天庭审时,法官向原告询问,小张在该会所的具体工作是否有陪喝酒内容,其丈夫表示只知道是陪客人“倒倒酒,唱唱歌”,不知是否有喝酒。
据了解,小张和当事会所并没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
而法院调取了一份小张的“员工登记表”,上面的内容包括:“酒量如何,酒品如何”、“如果客人无故刁难,你会怎么办”、“你每周能出勤多少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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