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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先有车位”缺乏可行性

2013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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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据报道,北京交通部门提出多项建议治堵控污,包括完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一车一位一编号”数据库建设,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可行性,把拥有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首都成了“首堵”,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愈发严峻。除此以外,因车位紧张,北京市内的乱停车现象也很严重。控制小客车过快增长,已成北京交通部门的一个重要目标。因此,交通部门提出买车先要有车位的思路,究其意图,是想提高小汽车保有门槛,实现车辆调控政策由单一的“控制增量”向“增量、存量双控制”转变,从源头上堵住车辆过快增长的势头。

  但是,要实现该举措,却不大现实。从目前看,北京市内的车位缺口很大,车辆数量远超过实际的停车位。据市交通委运输局此前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市有40.1%的汽车没有固定车位,只能停在马路边或小区边角地儿。如果一定要做到“一车一位”,那北京目前的汽车数量早已“超载”。当然,政府可用“新老划断”的手法来推行这项举措,但车位“欠账”的问题若未得以解决,该政策便意义存疑,对后来的车主也不公。

  再者,如果将车位证明作为购车的“刚性条件”,势必使本已是稀缺资源的车位“升值”,“炒车位”的现象或将出现。当购车者必须向有关部门获取一纸车位证明时,车位也就被赋予了“投资价值”,其价格也会在现有基础上“扶摇直上”,这也给开车位证明的空间留下了不小的寻租空间。而虚假停车证明、倒卖证明等投机现象,也会涌现。

  因此,在现有条件下,要求购车者在摇号时提供车位证明,除了会抬升购车门槛,大幅提高购车者经济负担外,并不能起到治堵控污的效果,反会“添堵”。车辆是流动的,车位是固定的,要缓解城市拥堵,就该开动脑筋,为民众消费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如在停车等设施上更好地规划等,而不是以遏制民众刚性需求为手段。

  □周俊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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