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出于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惩罚,日本不允许拥有军队。这一惩罚条款具体体现在现行宪法中,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宪法第九条。但是,自二战结束以来,在美国的默许、支持和日本保守势力的推动下,和平宪法对日本武装力量的禁令已经形同虚设。
日本宪法第九条
我日本国民,诚挚希望建立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因此,永久放弃作为国家权利的战争,放弃以武力相威胁及通过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纷争的手段。
为达到上述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的战力。
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自卫队大事记
1950年
朝鲜战争爆发,在美国支持下,被解散的日本海军残余部队被改组为海上警备队,后改组为警察预备队及保安队。
1954年
自卫队法施行,日本旧军队在被解散9年后,新的武装力量被建立起来,各称陆海空自卫队。
1991年
海湾战争结束后,日本向海湾派遣扫雷艇,这是自卫队首次向海外派遣。
2004年
9·11事件以后,日本自民党推动系列立法,自卫队借此得以首次派往仍为战区的伊拉克。
2007年
在首相安倍晋三的推动下,日本战后被有意降级的防卫部门——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
2009年
日本二战后首艘直升机航母服役,海上自卫队开始具备攻击性。
2011年
政府允许日本参与武器研发和生产的国际合作,战后首次突破武器出口禁令。
2012年
时任自民党总裁的安倍说,有必要制定交战规定,正式承认自卫队是军队,在与外国交战时依据交战规定行动。
2013年1月
首相安倍表示,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是安倍政府的大方针,并称这一方针或将导致日美同盟及地区局势的变化。
2013年7月
安倍政权完成修改防卫计划大纲中期报告。报告认为,自卫队有必要建设陆战队功能,以完成夺回离岛的战斗任务。
日本武装力量架构
1、陆上自卫队
人员:154000人
装备:坦克740辆、装甲车970辆
核心战力:90式主战坦克
2、海上自卫队
人员:49000人
装备:战舰48艘、常规动力潜艇16艘各种军机250架
核心战力
直升机航母两艘,搭载武装直升机11架;宙斯盾驱逐舰6艘
3、航空自卫队
人员:约4.7万人
装备:战机约360架、预警机13架、加油机4架、运输机42架
核心战力
f-15战机201架
自卫队武器供应商
我们熟悉的日本品牌,很多都为自卫队生产武器。
自卫队主要的武器供应商
三菱重工业(主要是舰船、战机等)
川崎重工业(军机等)
IHI(舰船等)
日立造船(舰船等)
东芝(导弹等)
富士通(军用电子设备等)
富士重工业(军机、战机等)
雅马哈(军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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