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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鲁:反腐败要靠体制改革解决(1)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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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鲁,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2007年,一份关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掀起了全社会的持续热议,王小鲁是这个报告的发起人和执行者。2010年和2013年,王小鲁发起了两份跟进报告,继续关注灰色收入问题。

  2013年10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王小鲁认为,这几年的调查显示,灰色收入总量不断变大,并且从高薪阶层向中高收入阶层扩散,反腐败非常必要。

  反腐败要靠体制改革解决

  新京报:你先后在2007年、2010年、2013年做过关于灰色收入的报告。你最初是怎么关注到这个话题的,做这个研究的目的是什么?

  王小鲁:我们在2004年就感觉到收入差距过大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开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分析收入差距过大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变动趋势是什么。随后发现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数据没有充分反映高收入居民的真实收入和实际的收入差距状况。为了搞清楚实际情况,从2005年开始进行关于居民实际收入的调查和研究。这也就必然涉及灰色收入的问题。

  至于研究的目的,是希望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些分析判断和政策建议。

  新京报:1987年,十三大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从这个角度讲,你是否认同“灰色收入”是政策的必然产物这个观点?

  王小鲁: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在市场经济中,不可能实行单纯的按劳分配原则。

  举例说,两个人都付出了劳动,但是一个人的劳动比另一个对社会的贡献大得多,对他们是否应该按同样的标准分配收入?单纯的按劳分配会导致平均主义和低效率。在市场经济中,除了劳动,也要承认资本、土地、人力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对经济的贡献,并允许他们的所有者得到合法的回报。

  非劳动收入并不等于灰色收入。只有那些来源不明、无法界定其合法性的收入,才可以称为灰色收入。

  新京报:从2007年到现在的这三次调查里,你认为最主要的变化是什么?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王小鲁:几次调查情况不同的是,灰色收入的总量一次比一次更大,说明制度缺陷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对我国当前和未来发展是一个严重威胁。因此反腐败非常必要,从根本上说,这要靠推进体制改革来解决。

  垄断领域是灰色收入高发地带

  新京报:根据你最新的研究报告,中国2012年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占GDP的12%。灰色收入规模在扩大,并且从高收入人群向中等以上收入人群扩散。这个信号是否说明灰色收入正演变成“全民问题”?

  王小鲁:灰色收入不会变成全民人人有份的额外收入,它实际上主要是腐败、钱权交易、垄断,以及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寻租等行为的结果。但这种恶劣的风气也会从权力周边向所有其他一切有寻租机会的领域扩散,包括与权力相关的领域、垄断性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等。

  新京报:报告称:“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因为严重缺乏规范,在收入分配方面,起了把穷人口袋里的钱转移到富人口袋的作用。”这句话的逻辑是什么?

  王小鲁:很明显,在股市上,因为制度不健全、不透明,就会有大炒家操纵市场,利用内部消息,散布虚假信息,串通作弊,靠投机牟利,导致大量小股民亏损,把他们的钱装到自己口袋里。在土地市场上,有少数人靠权力背景获取土地发了大财,而许多失地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偿。在楼市上,少数人能够囤积大量房产,坐等房价炒高就能谋取巨额收益。

  大多数发达国家对股市、土地市场都有严格的监管,都讲公开透明,也都有房产税,让大量囤房炒房的人付出高成本。如果不去建立这些制度,只靠行政手段限制买房,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

  几次调查情况不同的是,灰色收入的总量一次比一次更大,说明制度缺陷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对我国当前和未来发展是一个严重威胁。

  (下转特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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