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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出分手 男友狠下“杀手”

18岁女孩遭锤击刀扎遇害;其男友行凶后自杀未遂,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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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女子向男友提出分手后,没想到却引来了杀身之祸,被男友用铁锤击打头部并用尖刀刺中颈部后身亡。其男友在作案后曾试图割脖自杀,后经抢救脱险。昨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

  男友说动机“太爱她了”

  “都是因为太爱她了!”直到9月12日在法院受审时,男子曹洪铭仍不断强调不愿意跟女友、本案被害人石某分手。据其称,2008年他在集安市老家住宾馆时认识了做前台的石某,认识一个月后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双方父母都知道他们的事,石某父母没有反对。

  曹洪铭说,直到2012年6月份石某多次跟他提出分手,原因是他在国外打工时间太长,平时不能照顾石某,她父母嫌他31岁年纪大,还有家里条件不好。

  石某的两名舍友见证了曹洪铭屡次求复合的过程。她们出具的证言称,今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曹洪铭来店里找过石某,二人吵了一架。几天后,石某去自己姑姑家住了,结果曹洪铭半夜12点到宿舍去找石某未果,就把两名舍友关在房间内,让她们给石某打电话,并且拿出刀威胁说“石某只有两条路,要不跟自己结婚,要不就同归于尽”。

  女子死前指认男友行凶

  在回忆案发情况时石某的两名舍友称,2013年3月9日晚上8点左右,她们下班后一起回家,石某走在最后一个,刚到暂住地楼下单元门前,就突然听见石某在后面大喊了一句“啊”,她们回头一看有个人影朝石某扑了过去。因为害怕,舍友们躲到了楼梯间报警。

  据法院审理查明,曹洪铭与石某(女,殁年18岁)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因石某提出与曹洪铭分手,曹洪铭心怀不满,起意杀害石某。案发当晚,曹洪铭携带作案工具跟踪石某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某小区,持铁锤击打石某的头部,并持尖刀刺击石某的颈部等部位,致石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曹洪铭持尖刀刺向了自己脖子。录像显示,民警赶到现场时,二人都倒在血泊中,石某还能指认是曹洪铭杀害了她,而曹洪铭则一句话也不肯说。经鉴定,曹洪铭也受了重伤。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曹洪铭之前曾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次作案属于累犯,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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