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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目标:以司法终结

专家表示,应不再通过信访渠道、而是直接进入申诉程序,最迅速地为访民解决合理诉求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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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

  《决定》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

  “涉法涉诉信访直接进入申诉程序”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信访工作的内容中,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是最重头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称,信访的类别中,除了正常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行政类信访外,涉及法院枉法裁判、公安局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的涉法涉诉类信访也不在少数。

  举例来说,对于信访件的涉事法院来说,信访部门会把信访材料转办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立案。而在司法程序中,此类案件除了进信访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申诉程序立案。因此,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来说,从程序上比申诉程序要更费时费力。

  于建嵘认为,此次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涉法涉诉信访不再通过信访渠道,而是直接进入申诉程序,这样可以最迅速地为访民解决合理诉求。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于建嵘认为,此次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也是信访逐渐被司法取代的一个开始。他表示,任何法治国家的法治核心,都最终不需要信访这类救济途径,我国正在建立以法治为核心的社会体系。预计不久的将来,当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渐健全、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时,司法就会取代信访。

  关键词:网上信访

  网上信访“方便跟踪和互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三中全会在信访方面提及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说明中央、国家信访部门已经把网上信访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中。

  当前,我国的信访主要以信件、进京上访为主,进京上访对于上访者来说成本很高,信件也是较为传统的信访方式,不方便上访者对信访的跟踪和互动。网上信访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马怀德称,在互联网时代,网上信访具有快捷、低成本、可跟踪的优势。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全面放开受理信访内容。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称,应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络平台反映诉求,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看办理进程和结果,不断降低信访成本。

  对于网上信访的流程监督和公开,舒晓琴表示,要建立健全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机制和网上回访、网上督察制度,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信访部门要依托网络平台打造阳光信访,逐步解决好网上信访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等问题。

  马怀德预计,由于当前访民主要以进京访、信件访为主,这两种信访方式仍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最主要的信访方式,网上信访将作为一种补充存在。经过一段时间,国家的网上信访工作比较成熟后,会有更多的访民利用网络上访。

  关键词:就地解决

  就地解决诉求 化解矛盾前置

  据于建嵘介绍,目前,上访者中很多访民因为在当地上访没有效果,随后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2005年以来,直接进京上访的访民数量骤然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由于我国对各个省市、各个省市对各个地市、各个地市对各个县区都实施“信访排名”、“责任追究”等制度,造成各地派专人进京拦访截访的事例屡见不鲜。

  “实际上,造成这样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各地对于本地区访民的合理诉求没有很好地解决,逐渐导致访民对地方的信任度下降,最后大量的访民进京访。”于建嵘认为,按照现行的信访制度,即使是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收到了上访信件,也大多是层层批转,由省一级批转到地市,由地市批转到县区,相当于兜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回到区县里解决问题。

  “所以,解决好这个问题的根本是解决好就地信访的问题。”于建嵘称,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实际上就是引导监督本地信访部门能够更有效地及时解决当地信访问题。

  于建嵘称,此次三中全会的提法是“合理诉求”,没有提“信访问题”,这说明中央对于信访问题的看法更为深入,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前置化的化解矛盾是核心和重点。

  据了解,今年10月11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等联合召开大会,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有矛盾在当地解决。中央的新思路目前已在浙江、江苏等省市进行试点,如何在当地前置化的化解矛盾是试点的重要内容。

  于建嵘表示,信访问题就地解决,前置化解决矛盾将成为未来我国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问题的趋势。

  ■ 背景

  全国范围不再搞信访排名

  2005年1月,《信访条例》修订完成,当年5月起施行。根据这部条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后,国家信访部门每月会对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各省市信访部门也会对各地市排名,直至县市及乡镇政府。由于信访案件多发于基层,县市级及乡镇政府的信访工作,随即成为对当地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这一指标又逐步演化为:各级党政领导成为信访责任人,其管辖的辖区内访民进京上访次数与党政领导的前途直接挂钩。各地对此也出台了详细的评分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信访排名”制度的设计初衷是要通过排名、通报制度约束地方政府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但近年来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这个阶段社会各类矛盾凸显,信访案件数量上升是一个客观现实。“制度设计之初没有考虑到地方政府很可能在转型期压力过大的问题。”于建嵘认为。

  十八大后,我国已经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取消排名的试点。从今年3月开始,这些省市没有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中央政法委近期公布的数字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5%,总量有所下降。

  ■ 信访大事记

  1979年8月

  中央机关处理上访问题领导小组成立。

  1980年8月

  国务院颁布《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几项规定》。

  1986年12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

  1995年10月

  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185号令,发布《信访条例》。

  2000年2月

  在原中办国办信访局基础上组建成立国家信访局。

  2005年1月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 431号国务院令,发布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

  2008年

  颁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信访工作责任追究问题作出专门规定。

  2009年

  《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称,2009年,全国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7%,连续5年保持了下降的态势。

  2011年

  连续7年保持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下降和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四下降一好转”总体态势。

  2013年

  国家取消信访排名通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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