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三中全会《决定》为未来从市场中选拔央企、国企“一把手”打开了口子。但多少国企、哪些国企的高管可以通过市场选拔,什么才是“合理比例”,还需要在未来的改革中进一步厘清市场和政府监管的边界。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为了更好地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国企高管的市场化选聘比例。这意味着央企、国企的“一把手”或更多地从市场中产生,同时将国企高管薪酬与其选聘方式挂钩,即政府任命的由政府确定价格,市场选拔的由市场定价。
近年来,关于央企、国企高管天价薪酬的争议很多。一方面,不少央企、国企面临垄断质疑,另一方面,不论什么样的央企、国企也都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生存法则。因而,它们同样需要引入一流的职业经理人,要有与市场接轨的薪酬机制。这曾经令社会为之纠结。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这都为未来从市场中选拔央企、国企的“一把手”打开了口子。
不过,到了实际操作层面,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在选拔央企、国企“一把手”的过程中,市场究竟能获得多大的话语权?
这个问题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将来多少国企、哪些国企的高管通过市场选拔,这都需要逐渐界定清楚。《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那么,什么才叫“合理增加”?以113家央企为例,哪些央企的一把手可以市场化选拔,而央企高管当中市场化选拔的比例又该是多少,或许既应该有明确的界定,但是也应该尊重市场,灵活掌握。显然,如果按照市场规则,有的竞争性国企即便所有高管都是市场选拔出来的,这也应该被看作是“合理”的比例。
另外,在选拔过程中,主管部门、组织部门能否真正放权让市场决定?对各级国有企业高管的人事任免,也是一种权力。按照市场化选拔国企高管,就需要相关部门出让一部分权力,将这部分权力交给企业的董事会等机构。因此,如果相关主管部门和董事会等在人选问题上出现争议,到底听谁的?
而且很多央企、国企还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不少央企还是副部级。如果市场化选拔央企“一把手”成真,势必需要国企去行政化,而这也被舆论看作真正的难点。
解决的关键,还是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需要从重点管企业向管资产、管行业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看作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决定》也体现了“一碗水端平”的态度。从长远来说,从人事任命、到行政级别乃至到行政性垄断,各级国企不宜再继续享有行政特权,而且政府也应该逐渐完善国资管理等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国企高管选拔方面逐渐放权。
这些都不是纯粹的理论问题,需要通过未来的改革来厘清市场和政府监管的边界。这当然会实实在在地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但是,只有让市场拥有更多话语权,才能遴选到好的职业经理人,才能真正有利于提供公共服务,看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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