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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塔利班称有炸弹 男子获刑一年半

受审称当时喝多了,酒醒后意识到行为违法,将手机砸毁后丢弃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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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房山法院,被告人张某在法庭上。今年5月16日,张某饮酒后拨打110,谎称自己是塔利班分子,并称首都机场有炸弹。新京报记者 韩萌 摄

  新京报讯(记者卢漫)“给机场造成这么大的恐慌,我认错,以后再也不会打这种电话了。”被告席上的张某低着头,重复着这句话。

  今年5月16日中午,饮酒后的张某拨打110,谎称自己是塔利班武装分子,并称首都机场有炸弹。

  昨日上午,房山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男子醒酒后将手机丢弃河里

  张某今年24岁,小学文化。几年前来到北京打零工,事发前一直没有工作。

  检方指控,2013年5月16日,张某在房山区某出租房内,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自称是塔利班武装分子,听朋友说首都国际机场有炸弹。后张某关机,并将手机摔毁后丢弃。张某的行为造成机场方面采取系列紧急应对措施。

  根据检方当庭提交的证据显示,警方在张某家将其控制时,发现其屋内有5个空啤酒瓶,还有一瓶剩了一半。

  “我当时喝多了,看见午间新闻说有人谎称机场有炸弹,就顺手拿起手机,效仿新闻打了110。”张某说,当天下午他酒醒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我把手机扔在地上,跺了几脚,然后扔到家门外的河里。”

  法院认定有悔罪表现予以轻判

  “给机场造成这么大恐慌,我想真心说一声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打这种电话了。”庭上,张某多次重复这句话,并表示认罪。

  法院认为,张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 对话

  被告人:不知塔利班是什么

  新京报:给110打电话时,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

  张某:我没有什么报复社会的心理,要不是喝了酒,也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新京报:为何要冒充塔利班武装分子?

  张某:当时喝得晕晕乎乎,脑子里就冒出这个词了。我不知道塔利班是什么,只知道他们总做些杀人放火的事,不是好人。

  新京报:酒醒后,扔手机前为什么还跺了几脚?

  张某:我恨这部手机,如果没有它我也不会打这通电话,我也恨我自己。

  新京报:那时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吗?

  张某:醒了以后觉得这件事是违法的,但我没想过这事会有什么后果,晚上还约了去找朋友,刚出家门就被警方控制了,进了看守所我才知道,我的行为属于犯罪。

  新京报记者 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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