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应建立由公共财政保障的弃婴收治机制。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送到合肥殡仪馆的一男婴在火化前“复活”,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医院22日发布公告,虽经多方抢救,男婴已于11月22日11时27分死亡。
一个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孩子,最终仍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不禁让人扼腕叹息。然而,此一悲剧未尝不可避免。实际上,这个孩子所患的先天性后鼻孔闭锁,绝非不治之症,只要及时手术,孩子完全有可能恢复正常呼吸功能,曾有相关医疗论文记载,有医院对13例9天至6个月大的婴儿进行了先天性后鼻孔闭锁的手术,结果无一例因手术死亡,绝大多数婴儿都完全康复。
不过,面对这个可以挽救的生命,家长却轻易放弃,先是主动签字放弃治疗,孩子从殡仪馆死里逃生后,家长依然坚持放弃治疗,并拒绝露面医院。作为医院和医生,也没尽到责任,现在舆论所聚焦的,都在医生错误的判断孩子的死亡,实际上,医院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急需手术的孩子,医院只是给予被保守的治疗,这有违起救死扶伤的职责。
当然,不可否认,家长有家长的难处,这名男婴的父母,据称都是打工者,经济不宽裕,为了孩子治病,负债累累。不过,这并不是轻易放弃孩子的理由,于情于法,家长都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亲生骨肉,至少,陪孩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并不是过分的要求。
更何况,现实中,有许多家长遗弃自己的孩子,并非只是经济压力,有的孩子,只患上并不难治疗的先天疾病,家长仍然将其遗弃,有的病儿被丢弃在医院后,得到了救治并康复,家长却始终不露面。显然,法律对于这种随意遗弃婴儿的做法,不能再保持沉默。
医院也有医院的苦衷,家长把弃婴扔给医院,这几乎是普遍的现象。记者从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科了解到,该科仅今年以来全院已收治重病弃儿39名。一个医院动辄几十上百的弃婴,如果要给予每个弃婴细心到位的治疗,所需费用之庞大,不难想象。固然,救死扶伤,是医院的责任,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如何建立由公共财政保障的弃婴收治机制,需要尽快拿出操作方案。
遗弃病儿问题愈演愈烈,已成为社会一道撕裂的伤口,对此,我们固然要在法律上,制裁那些遗弃病儿的父母,并强化医疗管理,让医院不轻易放弃一个生命。但所有的工作不止于此,每一个遗弃病儿,是父母的孩子,更是社会的孩子、国家的孩子,只有从公共服务和慈善救助上,构筑起完善的遗弃病儿的公共救援机制,我们才能确保这些孩子的生命尊严,避免病儿被弃再次重演。
□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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