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破宿命(25)
晚清有两次宏观经济调控。第一次是在1899年,由军机大臣刚毅主导,第二次是在1904年,由兵部左侍郎铁良主导。调控的目的,一是摸清财政的家底,二是将财权尽可能多地收归中央,试图实现从“利归中饱”到“涓滴归公”。因此,两次调控的打击对象,都是体制内的既得利益集团。刚毅、铁良遭到了极大的反扑,甚至被揶揄为“搜刮”地方的“钢铁”(刚、铁)。
两次调控的主要目标,是地方政府征收的“厘金”。
厘金这一税种,出现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时,本是战时的权宜之计,但地方尝到了甜头之后,就被固定下来,成了常税。地方对厘金的征收充满了积极性,大干快上,一时之间,全国范围内局卡林立,布如罗网,商贾行人处处要交“买路钱”。
为了确保厘金的征收,地方上甚至不惜采取恶性竞争。咸丰十一年(1861),恭亲王等报告说:“广东设有洋药抽厘总局,如有人先输五十两,即无庸在关上完纳正税。又澳门漏税之茶叶,日见其多,每百斤税银二两五钱,抽厘局只征五钱,即可任商人绕越走私,无一肯到关纳税。” 在厘金局的持续挤压下,浒墅、西新、北新三个常关甚至不能不“倒闭”。
在不惜牺牲田赋和盐税等“国税”的情况下,厘金迅速成为数额最为可观的大税种。根据刚毅在1899年的报告,广东全省财税收入500余万两,其中厘金收入高达393万两,占78.2%,其余才是“地丁、盐课、耗羡、杂税”4项传统税收的总和。
厘金的设立,对本土农工商业伤害极大,而外资企业则因为条约中明确规定了只需要缴纳海关关税,而得以幸免,并因此占据了相当有利的竞争地位——这与其说是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不如说内资被迫承担“超国民负担”。这也导致大量内资纷纷依附外资,披起“洋皮”。
从厘金创办以来,中央一直没有放弃过监控的企图,多次要求各地上报厘金的收支账目,但难以如愿;即便后来开始申报,却存在着严重的瞒报漏报少报现象。根据户部在光绪六年(1880)的一份报告,厘金收入被压低瞒报的金额高达70%,而其办公经费支出(“局用”)被夸大瞒报的金额甚至高达80%。漏洞中的巨额资金,都流向了各级官吏的口袋。
调控期间所发布的第一份文件,矛头直指“陋规”、“中饱”;第二份文件,则针对地方督抚们,甚至要求他们“激发天良,不辞劳怨,整躬率属,彻底清查”,如能将“各项所得盈余”,“逐一据实开报”,则“朝廷体察下情,不但不追咎既往,并当酌盈剂虚,留有其余,不使办公竭蹶”。这都表明,如此调控,实际上也是廉政风暴。
尽管刚、铁二人素有铁腕,并有丰富的行政经验、官场阅历,背后还有执政半个世纪的慈禧太后的保驾护航,但在强大的利益集团反弹下,这两次调控最终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个中症结,绝非在于权力如何分配,而是全面的腐败,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团。而权威的失落,造成执行力过于衰弱,令不行禁不止,心有余而力不足。腐败不除,调控只能沦为“空调”。
有一个数据,能鲜明地说明晚清政治走向的出轨。根据《光绪三十四年部库出入款目表》,1908年,大清国财政收入突破2亿两大关,开中国历史之纪录,但户部银库收入仅为1650万两,加上专款专用的练兵经费等约730万余两,中央财政的总收入只有2400万两,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2%。
堂堂一个政权,实际失去了对88%的财政收入的有效掌控。这样的政权,早已经丧失了作恶的能力,也同时丧失了制止作恶、自我纯净的能力……
□雪珥(改革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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