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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低保信息将长期公示

包括居住地信息公开和网上信息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低保家庭收入增多后将自然退出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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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闫欣雨)北京市民政局昨日表示,10月底,北京市民政部门已在全市16区县开展低保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居住地信息公开和网上信息公开两种,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资金的使用。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城乡低保家庭约9.45万户,低保人数16.4万人,政府每年支付的低保费用大约9亿元。

  低保信息公开不会侵犯隐私

  根据要求,区县民政部门除了要将低保家庭享受保障的情况在其居住地进行公开外,还要将上述情况上传到本区县政府官方网站或当地民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范围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证人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所在区县和街道(乡镇)名称。公开期限为自批准享受保障之日起,至终止最低生活保障之日止。

  此前,低保信息仅是在低保家庭通过审核后进行短期公示,以公示栏张贴公示或电子屏滚动公示信息的形式出现。此次实行低保信息公开后,低保家庭信息将在公示栏和区县政府官网或当地民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示。这也是首次明确低保信息长期公示。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说,低保信息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法制政府的重要方式,信息公开可以增强政府专项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将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低保信息公开是否会侵犯隐私?吕海燕说,城乡低保信息在进行公开的同时将最大程度保障低保人的个人隐私,所以公开的个人姓名仅是持证人姓名,而不是家庭所有成员姓名,公开的居住信息也是到区县和街道名称,而不会公开详细的家庭住址。

  低保信息每月更新

  据介绍,公示信息将进行动态管理,每月15日进行数据更新,低保家庭收入增多后将自然退出。

  吕海燕说,在公示期间,如果发现问题可根据此前发布的《北京市社会救助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办法》中的渠道进行投诉,此外市和区县管理部门的地址和电话也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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