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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被法警带出法庭时用帽衫遮住脸部。昨天上午,“东坝飙车案”在朝阳法院开审。检方指控,8月25日1时许,三被告人在东坝北路分别驾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检方认为,其竞速竞驶情节特别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三名被告人承认飙车,但其辩护人认为情节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所称的“情节特别恶劣”,做无罪辩护。 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详见A16·北京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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