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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超生不应影响孩子上户口

2013年12月0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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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父母的义务履行,不该影响孩子权利的实现,只要是中国公民,都有权获得户口登记。

  “张艺谋三子女在我所办理户籍证明时出示了结婚证及出生证明,符合上户的要求,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行为。”日前,无锡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民警对记者称,每个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

  张艺谋的孩子超生,却能顺利上户口,对此,许多人都愤愤不平,认为这是名人在耍特权,相关警方有意袒护。不过,从无锡警方“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的表态,如果不是托辞,而是一视同仁的态度无疑值得称道。

  父母超生,固然违法,但是,这样的违法责任理当由父母来承担,处罚也只能针对父母,不应殃及子女。

  实际上,相关法律规定的也很清楚,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的户口登记,并没有要求与社会抚养费挂钩。而包括江苏在内的许多地方,也规定只要有孩子出生证明和父母户口簿,就可为孩子登记户口。

  所以,理应让户口登记的归户口登记,计划生育的归计划生育,这完全是两码事,不应被捆绑在一起。父母与孩子在血缘上相连,但权利地位上却是独立的,父母的义务履行,不该是影响孩子权利的实现。只要是中国公民,都有权获得户口登记。

  眼下,一些地方自设门槛,以各种理由不给超生孩子上户口,这其实有悖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因为拒绝给超生孩子落户,明显是一种株连式的惩罚,剥夺了超生孩子的公民权和平等权,违背了罪责自负的现代法治原则。

  孩子是父母的,更是国家的,不让任何一个已出生的孩子成为黑户,希望无锡警方所言不是张艺谋一人的“特权”,能成为一种常态,如此才是公民权利之福。

  □国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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