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昨日,市治理黑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将对一批涉嫌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进行统一集中清理。
根据规定,凡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的,不得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旅游汽车、省际长途客车等客运经营活动、货运经营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的非经营性活动。
近日,一些机动车司机因从事上述行为且涉及违法,车辆被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予以查扣。
通告提醒车主,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交通执法总队接受处理。接受处理后,当事人可将涉及违法的车辆取回。凡到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违法车辆予以解体处理。
违法车辆信息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和千龙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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