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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市场化”与“法制化”缺一不可

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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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股论市

  由于法制化建设跟不上需要,在证监会最近公布的IPO新政里,面对发行人的欺诈上市行为,IPO新政只能要求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作出回购股份的承诺。

  “法制强则市场兴”,这是证监会主席肖钢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的标题。在这篇题为《法制强则市场兴》的文章里,肖钢指出:资本市场必须是法治市场,要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本人高度赞同这一观点。

  “法制强则市场兴”,肖钢主席的这一提法抓住了中国股市振兴的根本所在。我们的《证券法》,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投资者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可以说是“豆腐法”。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猖獗,甚至像绿大地、万福生科这种欺诈上市公司也在市场上逍遥自在。正是基于“弱法制”的原因,A股市场最近多年始终处于低迷状态。在美股连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上,A股市场还是在山脚下徘徊。甚至就连被视为是A股市场“生命”的新股发行,一停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为什么“法制强则市场兴”?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形象地解释。股市就是一列奔跑着的列车,而法制则是轨道,没有了法制这个轨道,列车自然就不能行驶。结合到A股市场中来,最近若干年我们一直都在强调市场化,但却把法制化抛在了一边。但对于A股市场的发展来说,市场化与法制化是A股发展的两个轮子。市场化的发展需要有法制化来保驾护航,这样A股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但在最近的若干年中,A股市场始终是在片面强调市场化,从而导致A股市场长期处于跛行状态。一个很尴尬的事实是,由于法制化建设跟不上需要,在证监会最近公布的IPO新政里,面对发行人的欺诈上市行为,IPO新政只能要求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作出回购股份的承诺。但承诺只是承诺,是不能代替法律来行使的。面对这种现状,A股市场拿什么来振兴呢?因此,要振兴A股市场只能走“强法制”这条路。

  但要“强法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首先需要解决A股市场的定位问题,把股市从为融资者服务转换到为投资者服务的定位上来。为什么中国股市法制化还不足?其原因就在于要保护融资者利益。所以对于上市公司的违法犯罪,包括欺诈上市,都不能作出严厉的惩处。这其中对于上市公司欺诈上市的处罚措施完全就是一种包庇。因此,要“强法制”就必须改变中国股市的定位。

  其次,需要把《证券法》的修改与《公司法》、《刑法》同步推动。目前肖钢主席多次强调了对《证券法》的修改,而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已正式启动《证券法》的修改工作,权威人士透露,修改后的《证券法》最快有望明年下半年出台。但问题是,如果不能同步修改《公司法》、《刑法》的话,那么《证券法》与《刑法》在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条款上就达不成一致,届时执法部门也难以执法,“强法制”同样难以得到落实。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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