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称重点场所电梯明年接受风险评估,超高层电梯要求“一楼一应急预案”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昨天北京市质监局在贯彻落实通报会上表示,明年将对全市公共交通、超高层建筑、老旧居民住宅等重点场所的电梯实施风险评估。
电梯安全由制造单位负责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王红梅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做了专门规定,自明年1月起,电梯安装、改造、修理,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全性能由制造单位负责,对安全运行跟踪调查。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单位直接处罚3万元到30万元。
王红梅说,明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共交通、超高层建筑、老旧居民住宅、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使用的电梯将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风险管控措施。“此次风险评估共涉及电梯6278台,占重点场所电梯总量的25%”。届时向社会公示风险评估总体状况,把风险评估结果通报责任单位,进行安全风险提示,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所在地政府监督整改。
今年东城2000台电梯已试点物联网技术,装上“黑匣子”,可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市质监局表示,这样的“黑匣子”物联网技术也将在地铁里的电梯启动,并力争尽快全覆盖。
超高层电梯“一楼一预案”
目前全市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共120余幢,有电梯3176台,最高运行速度达8米/秒。
“超高层建筑电梯由于速度快、载员多、楼层高、使用时段集中,应急救援难度大”,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邢磊介绍,广州就曾发生过乘客在62层建筑300多米高空被困近1个小时的事件。
为此,市质监局通过调查全市超高层电梯,编制了《超高层建筑乘客电梯困人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将发放到每个超高层电梯使用单位,要求做到“一楼宇一预案”。
据介绍,预案明确了超高层电梯困人的救援组织、响应流程等突发应急处置的基本要素,针对不同电梯类型和突发场景,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技术操作方式,包括电梯非开门区“停电”困人、“冲顶”困人等救援,以及关键零部件如何维护等。
另外,经专家评选出的《电梯安全提示标志》将张贴到全市14.1万台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的显著位置。而乘梯安全系列动画短片,主要展示乘客乘坐电梯和自动扶梯时的常见违反安全常识行为及严重后果。公众可到市质监局官网进行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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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扶梯故障导致1死30伤;2012年1月,一名男孩乘坐西单新一代商场自动扶梯时,被夹在扶梯夹角致死。
●目前北京特种设备已达28万台,其中电梯16.2万台,每年以1.2万台的速度递增。今年1月至今,北京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起,死亡1人,相关事故8起,死亡6人,与2012年相比事故数分别下降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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