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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案一审宣判;判被告赔偿费用共计3万元

马爱农称赔偿太低 将继续上诉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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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姜妍)《哈利·波特》译者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侵权案有了判决,朝阳法院日前判被告侵权成立,赔偿原告马爱农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昨日原告马爱农表示,此判罚太轻,她会继续上诉。

  “周黎”译本被指侵权

  此案源于马爱农发现在一些书店和网站销售的由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译者署名为“周黎”的《绿山墙的安妮》一书,和自己翻译的同名图书有97.32%的相同内容。

  马爱农称,该版本《绿山墙的安妮》侵犯了自己译本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要求中国妇女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该版图书;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费用合计124682元。

  中国妇女出版社则称,《绿山墙的安妮》原著是公版书,马爱农的译本仅为翻译作品,并称自己出版的署名“周黎”的译本与马爱农译本雷同部分应该在50%以上,未达到马爱农所称的比例,不同意马爱农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定被告侵权

  朝阳法院判定被告侵权成立,称“经比对,妇女版《绿山墙的安妮》与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文字表达方式基本一致,甚至绝大部分的句子和段落表达完全一致。两者表达方式相同的字数高达约97%。后者显然不是独立翻译的结果,而是抄袭自较其出版发行时间在先的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且故意对人文版《绿山墙的安妮》的一些字词、语句进行修改,属于侵犯马爱农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作品。”判被告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25000元、合理费用5000元。

  马爱农表示,除去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她所得赔偿不足万元。这样的判决对出版界屡禁不止的侵权现象并无警示作用,而且自己为了维权投入大量精力,将会继续上诉。

  ■ 追问

  原告律师:赔偿太少,误导公众

  马爱农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方曾经提出和解,但我们不愿意。“此案比较有典型意义,总体上认为判决书在事实认定上不错,但赔偿金额太少,侵权成本太低,对当事人不公平,对社会公众有误导作用。”

  记者联系上中国妇女出版社负责营销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此书由合作公司负责版权,“官司不是跟我们打的”。该社总编室以及辩护律师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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