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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委组织部:副局长未被停职

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质疑房屋征收非出于公共利益;县文件规定干部须说服亲属拆迁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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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被停职半月的陈龙(左)指着自己家所在的两层建筑。新京报记者 刘刚 摄

  昨天,本报报道了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被“停职”,并调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工作一事。陈龙怀疑这与子女起诉县政府违法征收房屋有关。

  昨晚,太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郝绍明接受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否认对陈龙“停职”,称陈“原职务、工资、待遇不变”;郝绍明解释,陈被抽调到征地拆迁小组,因其熟悉法规,“全县已统一抽调30多人,到县城建设重点单位,解决人手不足情况”。

  质疑焦点:房屋征收是否出于公共利益

  陈龙住在太湖县公安局家属院,是上世纪90年代分的房子,有“土地证”和“房产证”。2010年,他把房产过户给女儿陈子琳。

  2012年10月,太湖县政府下发《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征收公安局大院60户房屋,包括陈龙家所在的楼。

  县政府后来递交的答辩状称,公安局家属院所在地块因“基础设施落后,道路破损严重”等,2010年5月,县长办公会决定对其整体搬迁改造。

  但陈龙等取得的一份201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征地原因,是“太湖县公安局新建办公楼缺少资金,需靠征地拍卖弥补”。

  记者向多位县领导求证征地原因,但都未得到回复。

  2012年12月,陈龙的女儿陈子琳等4人向安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县政府征收目的不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决定违法,请求撤销。

  2013年3月,安庆市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太湖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文件规定干部须说服亲属拆迁

  4月2日,陈子琳等4人向安庆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太湖县政府程序违法,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

  根据陈龙提供的录音,起诉后,太湖县委组织部两次找其谈话,内容均与其女起诉县政府有关。

  约谈中,领导宣读太湖县委组织部、太湖县人事局,2009年出台《关于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

  该文件规定,“在职干部职工与被拆迁人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做好动员说服工作,如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说情、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如仍无效果,视情给予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陈龙说,领导要求做家属和邻居的工作,要求他们撤诉。第二次约谈领导还称,“不撤诉将采取组织措施。”

  11月21日安庆中院驳回了陈子琳等4人的诉讼请求。12月10日4人又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陈龙:“合法私产无法保护,怎么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12月18日,7点50分,陈龙像往常一样,与老母亲打过招呼后,出门上班。

  他一如既往地走进县城管局副局长办公室,但与往常不同,他分管科室的同事已长时间不向其汇报工作。

  不仅如此,12月16日和17日,县城管局接连开两个会,一个是全局中层干部大会,另一个是县委政法委考核工作,局里均没有通知副局长陈龙参加。

  “我半个月前被局长口头宣布停职了,说是组织部通知,调我去县城建指挥部征地拆迁组。”陈龙说,他女儿是被征地拆迁对象,他被调去拆迁组无法开展工作,所以至今未去报到。

  对于停职和调岗,陈龙说,他一直瞒着母亲,“怕她受刺激”。 

  要求公民做到的,政府首先要做到

  新京报:是什么促使你将情况反映到网络上的?

  陈龙:12月2日,电视曝光湖南绥宁县“株连式拆迁”,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拆迁,被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协助做腾地工作。

  我和蒋开松通过两次电话,得知报道后,他的问题解决了,职务也恢复了。我从他身上看到希望,希望事情曝光后,政府也给我们一个公道。

  新京报:向蒋开松学习经验?

  陈龙:是的,我不懂网络,朋友帮我一查,发现不只绥宁,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事,十年前湖南嘉禾就有。

  这些事情有共性,国家要求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应率先垂范,要求公民做到的,政府首先要做到。

  新京报:你希望媒体曝光实现什么诉求?

  陈龙:第一,如果政府错了,希望尽快纠正错误,恢复我的职务。第二,公开赔礼道歉,对滥用公权的责任人问责。第三,我们仍有诚意和政府调解房屋征收问题。如果政府没有调解诚意,这个官司我们坚定不移打下去。我呼吁媒体跟踪监督。

  新京报:你们几户关于拆迁的赔偿有什么要求?

  陈龙:我们是上下两层的房子,带院子,县政府主张货币补偿,我们只要求依法产权调换,在附近置换有相同面积的房子。

  新京报:谁最先提出走行政复议维权?

  陈龙:子女,也就是房屋产权人。

  新京报:你支持吗?

  陈龙:肯定支持。我们是工作20多年的执法人员,肯定要依法维权。作为执法者,连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京报:你在城管局做副局长之前,长期在公安局工作,一定有不少人脉,没想过找关系解决?

  陈龙:没有必要去麻烦人家。自始至终,我们没有找过任何人走后门,因为没有必要找人照顾。只要给我们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解决就行,我觉得这个要求可以通过法律和协商解决。

  新京报:行政复议维持了征收决定,你怎么看?

  陈龙:我认为很正常,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县政府,做决定的是市政府,上级政府维护下级政府。

  “民告官难,公职人员告官更难”

  新京报:为何决定起诉县政府?

  陈龙: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的决定,我认为,只要司法介入,由独立于政府的法院依法裁判,我们就不会输。所以我们提起行政诉讼。

  新京报:身为公务员,不担心告政府会影响你的工作?

  陈龙:国家倡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我们提出行政复议、诉讼也是依法行使权利;我们所作所为也依法依规,所以我当时从没考虑过政府会对我怎么样。

  新京报:是否想过诉讼最终能取得什么结果?

  陈龙:我希望人民法院真正能做到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干预。依法和公平公正,只要法院做到这两点,答案自有分断。因为这个社会,不止法院人才懂法。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陈龙:我们不认为这是输,这是一个判得不明不白的判决,法院又不得罪政府,又给自己留有余地。

  新京报:社会常说“民告官难”,而你算是“官告官”了,感觉难吗?

  陈龙:我一个副科级不算官。在中国,七品为官,县级干部可以算官,副科级算不上。我最多只能算一个基层的公职人员。

  在我看来,民告官难,公职人员告官更难。

  新京报:为什么?

  陈龙:因为“民告官”,最多是输官司。只要不违法违纪,政府不能拿老百姓怎样。但如果是“公职人员告官”,就存在双重风险。

  你虽然是国家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政府来说,却很渺小。你不仅可能会因行政干预输官司,还可能遭遇政府各种行政手段,甚至打击报复。

  我们不需要也不想成为钉子户

  新京报:现在诉讼请求被驳回,不得不诉诸媒体,你对司法公正还有信心吗?

  陈龙:有信心。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明确提出,要求司法独立、依法审判。所以我有信心。只要高院独立依法审理判决,官司结果就不用我说了。

  新京报:作为城管,你也经常会参与强拆,你从前如何看待强拆和钉子户?

  陈龙:城管部门根据职能,是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必须在依法的前提下强拆。

  新京报:如今你可能变成被强拆者,你对强拆的看法有变化吗?

  陈龙:只要我们双方都依法处理此事,即使强拆,只要是依法,我们也会服从的。

  新京报:你们已经向高院上诉了,如果高院维持原判,怎么办?会当钉子户吗?

  陈龙:如果上诉还被驳回,我们会依法申请再审,一直走法律程序。我们不需要也不想成为钉子户。

  我们的国家,应该还是“法比权大”

  新京报:你明天会去“城建指挥部征迁组”上班吗?

  陈龙:肯定不会去那。我现在仍天天去原单位上班。

  新京报:局长通知你“调岗”,为什么不去新岗位报到?

  陈龙:我认为他们是在滥用权力。

  首先,我是政府红头文件任命的城管局副局长,调动工作却只是给我口头通知。而且我被调整了局里的分管工作,实际上就是“被停职”。

  其次,我是被拆迁人的父亲,也是被拆迁户,你叫我去做征地拆迁的工作,我怎么做?

  事实上,按照《公务员法》的第七十条规定,我属于公务回避的范畴。全县抽调到征迁组的同志,除了我,没有一个是被拆迁户,这种安排显然太不合适。

  新京报:还有哪些理由?

  陈龙:停职前,我正负责创建第三届全省文明县城工作,我认为这个任务不比征地拆迁轻。

  征地拆迁的主要职能部门,县国土局和县住建局,这些局是不是抽调了副局长?也值得质疑。

  新京报:因此你认为自己工作被调整是与孩子起诉政府有关?

  陈龙:是的。我认为,我家孩子的房屋被征收与我的工作是两回事。一公一私。现在政府要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作为最基层的公务员,我也没有办法。

  新京报:你才45岁,有人说,你违背组织部门意愿,是在自毁前程。你怎么看?

  陈龙:我一直认为,我们的维权都是依法依规进行,没有错。我从18岁从警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都是踏实做事、老实做人。走到今天这一步很不容易。

  只要有机会,我愿意继续为人民服务。如果没有机会,我今生亦无悔。我坚信,我们的国家,应该还是“法比权大”。

  新京报记者 刘刚 安徽太湖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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