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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部分国企将允许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称,国企改制引入社会资本将“一企一策”,国资委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

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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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介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CFP

  新京报讯 (记者赵嘉妮)新一轮国企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正式开启。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全部退出。各级国资委要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的职责,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

  已引入非公资本的央企占比过半

  今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的现状,黄淑和昨日介绍到,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

  黄淑和称,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来抓。但在具体实施中,将实行“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谈到如何优化国企股权结构时,黄淑和表示,将采取四种形式,加快推进国企改革。

  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从央企试点

  在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影响着改革的具体方向和进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管资产”变为“管资本”,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昨日,黄淑和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国资委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推进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黄淑和称,将首先在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

  黄淑和表示,今后各级国资委主要是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通过公司治理,来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出资人的职责,“不干预的具体经营活动,就是不干预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正完善央企分类考核办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将对国企进行分类监管,准确界定不同国企功能,从而进行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监管改革。

  但国资委尚未推出具体的细化改革措施,国企如何分为哪几类、分类依据都没有相应的界定。

  对此,黄淑和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的办法将尽快出台。具体方案正在深入研究,并准备积极探索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目前的考虑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的政策。准备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根据这样的区分来实施分类考核。

  ■ 专家解读

  国资可在产能过剩行业退出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将采取四种形式优化国企股权结构。其中,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那么,哪些国企属于这类范畴?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制度研究室副主任余菁表示,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或者经营压力大的企业,可以主动尝试这种变革。

  余菁认为,部分国企处于产能过剩的行业,例如钢铁、水泥等,民资的活力可以盘活大量国有资本,让亏损的资本可以“转身”。这部分行业中,国有资本可以选择退出。而竞争性较高、且国企业绩还算不错的领域,也可以结合民资,进一步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 (赵嘉妮)

  ■ 数说

  ●2005年到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发行的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达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

  ●截止到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总共是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

  ●截止到2012年底,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60%。来源:国资委网站

  ■ 热点

  国企上缴红利比例依效益提高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备受关注。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国资委正在配合财政部并商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效益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0.83亿元、支出929.79亿元,但用于民政支出的只有50亿元左右,绝大部分都在企业内部循环。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并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国企应尽之义,也符合百姓之盼,提高到30%的目标必须不折不扣按时实现。但也应看到,国有企业‘卸包袱’、发展新兴产业等都需要资金投入,同时企业发展程度也有很大差异,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上缴比例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避免‘杀鸡取卵’。”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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