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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一个“职业称谓”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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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观察

  抹黑一个职业称谓,不能解决问题,至多宣泄一下情绪而已。如果出了一个无良者就抹黑一个称谓,如此类推,则没有哪个行业是平安无事的,因而抹黑职业称谓是对社会的伤害,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据新华社报道,在即将过去的2013年,有一些“被抹黑的职业称谓”,比如“校长开房”、“法官嫖娼”、“教授言论”和“大师造假”,他们中的个体先后粉墨登场,用“轰动”的负面新闻事件给其职业注入“潜在内涵”,因部分人的“肆意作为”而使整体蒙羞。

  这些的确是一时热点,耸人听闻,但仔细分析,除隔三差五出现“教授出格言论”,其他几乎都是个案。

  有几个法官集体嫖娼,有一两个校长“开房”,就事论事,稍稍有点理性判断,不至于真以为是窥一斑而见全豹,也未必要借此强调“行业行为规范”,更扯不上是“体制的漏洞”。如果出了一个无良者就抹黑一个称谓,如此类推,则没有哪个行业是平安无事的,因而抹黑职业称谓是对社会的伤害,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清华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因一句“强奸陪酒女危害小”而知名,这种言论伤害了公众情感。但这是个人行为,公众要批评的是他的思维方式与个人职业水准。教授应为人师表,一言一行不当,应该引咎自责,不可文过饰非。我们也看到,类似的违反社会公平正义的“教授言论”,不仅经常触怒公众,也严重损害高等教育声誉,对此,教育界和学术界有责任给予批评,同时应当让言说者个人承担后果。

  苏联作家爱伦堡曾感叹世态的混乱:“一边是庄严的工作,一边是荒淫无耻。”我们对违反公共道德及违法行为应当不留情地抨击,但是,不能对任何一种职业做价值贬低,因为每种职业都是社会需要;个人失德,则追究个人责任,不能让全行业背黑锅。中国有一千多万教育工作者,即使出一批败类,也不能抹黑中国教育;及时清除法官中的渣滓,公众仍然会保持对司法的尊重。如果个别人的可耻行为,就能让全行业被黑,那社会早就没有什么体面职业了。你所从事的职业,你的那个职业群体,会因为出了害群之马而一哄而散吗?没有良知,也就不会有职业道德;只要越过道德底线,什么职业都可能出现败类,这和行业性质无关,虽然有些行业要遭遇的道德难题更多,道德风险更大。

  抹黑一个职业称谓,不能解决问题,至多宣泄一下情绪而已。因为一人无良,就骂倒全村人,甚至一省人,因为一人失德,则骂倒一个行业——这种无理性的诅咒,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为了社会走向光明,所有的人都要严肃对待社会不良现象。教师群体、医生群体和法官群体,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都有着职业荣誉,从业者不能滥用职业权力谋取私利,违背社会道德;同样,公众与媒体在批评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时,不能过于情绪化,以偏概全,伤害整个职业群体。

  □吴非(知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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