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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假冒农民工,学校责无旁贷

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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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此次事件发生当日,是周四,正值学生上课时间,学校真的“并不知晓”学生的去向?

  12月19日上午,中原工学院的近百名大学生接到通知,参与该校学生社团组织的一个“社会实践”。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被带到郑州市一处工地,分发了安全帽冒充农民工,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迎接公司领导的视察(12月21日《大河报》)。无独有偶,不久前,贵阳确认有837名大学生被借调并冒充保安参与拆违。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什么频频成为一些单位和部门利用的工具?到底是谁将大学生们给“卖”了?

  假冒保安参与拆违也好,冒充农民工当“群众演员”也罢,无疑都有两大潜在危险与危害:一者,大学生的权益如何保障?比如在郑州此次冒充农民工事件中,大学生在气温已经零下的室外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冻得瑟瑟发抖,有的还感冒了,谁来关心?比如在贵阳,大学生竟然被组织假冒起了特警,万一发生执法冲突,大学生的生命与安全权如何保障?二者,让大学生参与弄虚作假,将会传递给他们怎么样的思想和价值观?

  郑州相关活动组织公司负责人称:“这都是有偿的,我们没有办错什么事”。如此逻辑让人痛心:给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况且很多大学生都是被“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说法骗去的。相关大学生社团,拿现金回报或者拿赞助等,把大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其还有什么道德和操守可言?而相关学校的管理者,又该承担什么样的管理失职责任?岂能用一句“当时并不知晓”的说辞来掩盖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郑州此次事件发生当日,是周四,正值学生上课时间,学校真的“并不知晓”学生的去向?

  大学生被利用,假冒完保安又假冒农民工,这提醒我们,要完善大学社团建设,通过改革竞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管机制,让社团真正为学生谋福利。

  □刘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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