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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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名字怎么能当政协委员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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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房姐”“房妹”,一度让公众得以窥见多身份证乱象的一角。如今,又有两名政协委员也陷入这漩涡。据报道,分别系海南、广东两省政协委员的林桂贤、林凯旋夫妇,遭实名举报“各拥有两个身份证”及偷税。在双方争讼下,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这起案件,迄今仍扑朔迷离。但就已公开的案情看,林桂贤虚造姓名“林宏润”,并在海南万宁注册登记,已被海南警方证实;至于林凯旋是否也有,还需调查。拥有两个身份证,两个名字还能在同起案件中“切换”,真够神通广大。依照我国身份证法,一个人只能有一张身份证一个身份证号码,伪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责。可从现有资料看,找不到林桂贤和“开绿灯”者被追责的信息。

  更诡异的是,有两个身份证,也没影响到林桂贤的“政协委员”身份。今年1月,他以“林宏润”名字当选海南省政协委员,4月1日,其“林宏润”身份证被注销后,广东陆丰籍的他,居然还能保住异地“政协委员”之名,着实荒唐。

  毫无疑问,政协委员当是遵规守法的模范,某个人用假名字成为政协委员,又何以为民众参政议政?一个身份虚假的人恐怕也没有资格继续当政协委员。现实中,针对政协委员犯罪,有些地方政协会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委员会常委会议审议,对其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资格。

  可时至如今,“林宏润”都不存在了,被打回原形的林桂贤,竟然还能坐享“林宏润”名下的政协委员头衔,何其荒诞?如果说,之前林桂贤能当选委员,是他拿假身份证蒙混过关;那被确认身份造假后,他凭什么还能“将假就假”,继续当政协委员?不知道,他是怎么当上政协委员的,谁又该为此负责?

  林桂贤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司法机关当然要依法调查、追责;当地政协也应循规调查、处理,并向公众说明,此人是怎样用伪造的身份当上政协委员的。

  □午夜侃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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